徐知柔,唐代人,为同名异人,与玄宗朝刘知柔、昭宗朝李知柔等无涉,其事迹仅存于浙东地方志乘,正史未载。唐懿宗咸通末年,出任台州黄岩县令,黄岩为上县,县令官阶从六品上,掌一县民政、财政、司法、教化与治安,是晚唐东南州县循吏的典型代表。
徐知柔担任官职的时候,恰好赶上了晚唐这个多灾多难的时代。唐懿宗时期的政治局势非常不稳定,内部存在着宦官专政和党派斗争等问题;而外部则面临着南诏侵扰边境以及藩镇势力嚣张跋扈等困境。尽管浙江东部地区位于江南地区的中心地带,但它也曾经受到过裘甫起义的影响,导致当地人民生活困苦不堪,社会秩序逐渐混乱起来。
黄岩县濒临东海,拥有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和山区优势。然而,由于频繁发生的水灾和旱灾、不公平的赋税制度以及豪门贵族对土地的侵占掠夺,使得这里的老百姓难以维持基本的生活。面对如此艰难复杂的局面,徐知柔凭借着自己从六品上县令的身份,肩负起守护这片土地的重任。她始终坚持清正廉洁、谨慎勤勉且富有才能的治理原则,毫不畏惧各种繁琐困难的事务,并全力以赴地去整治地方政务、抚慰民众心灵。最终,她的卓越政绩被后人载入了地方志书中,成为了千古传颂的佳话。
在民政与赋役治理上,徐知柔首重均平赋役、安定民生。晚唐两税法渐趋败坏,地方官吏与豪强勾结,苛捐杂税繁多,百姓不堪重负。他到任后,清查户籍田亩,核定赋税标准,杜绝苛征滥派,减轻贫民负担;针对黄岩水网密布、农田易涝的特点,组织民力修缮河渠、加固堤岸,疏浚永宁江支流,保障灌溉与航运,使农田得以稳产,商旅往来便利。同时,他严令禁止豪强侵占民田、欺压良善,推行抑强扶弱之策,维护乡村秩序,让流离百姓回归田园,恢复生产。
司法治理上,徐知柔坚守明断公允、宽严相济。晚唐州县刑狱多有冤滞,胥吏舞文弄法、鱼肉百姓。他亲理诉讼,详查案情,不徇私情,严惩贪赃枉法的胥吏与横行乡里的劣绅;对民间纠纷,以教化调解为先,减少刑讯与滥刑,使县内狱讼清平,百姓无冤抑之苦。方志称其听断明允,民无冤滞,足见其司法公正深得民心。
教化与地方建设方面,徐知柔重视兴学劝农、敦风化俗。黄岩文风初兴,他修缮县学宫,延请儒生授课,鼓励子弟读书,倡导孝悌忠信的伦理观念,改变偏远之地的鄙陋风气;劝课农桑,推广柑橘、稻米等作物种植,扶持渔盐、纺织等民生实业,让百姓衣食渐足。此外,他修缮县城垣、道路与津渡,改善公共设施,提升黄岩县城的防御与宜居能力,为地方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徐知柔身为上县县令,官阶不高,却能在晚唐乱世中坚守职守,以循吏之风治理黄岩,不慕虚名、不贪禄位,一心为民。其政绩未显于朝堂,却扎根于浙东乡土,被《黄岩县志》《台州府志》等地方志收录,成为晚唐地方良吏的缩影。他以从六品上的微职,践行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初心,在动荡时局中守护一方安宁,让黄岩百姓得以休养生息,其治县功绩与清廉品行,被后世世代传颂。
徐知柔的生平,虽无正史列传详述,却以地方志为载体,留存下晚唐基层官吏的治政轨迹。他身处晚唐衰世,不随波逐流、不苛虐百姓,以务实之举安定地方、教化民众,彰显了唐代基层循吏的责任与担当。其任职黄岩的政绩,不仅是浙东地方治理的珍贵史料,更成为后世为官者的典范,印证了官无大小,利民则重的千古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