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下来,别说是细妹了,就连李长青都瞪眼,五斤豆子做的豆腐,五个人就吃了一大半,还不够吃呢。
他咽了口口水,看向了自己的肚子,不是,自己这么能吃的吗?
竹用手指抹了抹嘴唇,舔了舔手上的酱汁:“这豆腐虽好吃,可不顶饱啊。”
豆腐的碳水含量只有不到4%,就是很难获得饱腹感,何况胡吃海塞下,饱腹感上来的本来就慢,这也是很多人一不小心就吃撑的原因。
石也很同意这个说法,不过他还是心疼粮食的:“吃个半饱就行了,还要出去做农活,吃太撑弯腰就吐了。”
蛋白质亏空了十几年甚至是几十年的人,在面对这样容易吸收的蛋白质的时候,那可不是拼了命的吃吗?
这是完全不受控制的,是身体的本能和潜意识在报复性的进食,饿急了的时候,见了肉是不要命的吃,吃撑死都可能。
李长青把自己剩下的半块给了黍,他是不敢再吃了,再吃下去,这晚上放屁非得连裤子都崩烂不可。
黍不太好意思的接过来,李长青对她说:“豆腐虽好,可不能多吃,不然吃多了肚胀放屁,小心被裤子也崩烂了。”
黍脸一红,细妹瞪了她一眼:“也不说点好的。”
她也不是傻,这放屁又不只是黍一个人,全家都得放屁,吃得好吃,都忘了豆子吃多了会放屁了。
这个时候门口有人扣门,虽然李长青家的门只是一个木头板子,主要起了一个装饰物的作用,属于是防君子不防小人,但正式拜访是要扣门的。
这还是因为他家的黔首,要是贵族的话,正常情况是要先下拜帖,等到沐浴之后,收到了回帖才能拜访的。
石看向了门口,透过门缝,看到了对面的人是谁,正是亭中富户庄氏的庄绮,他还带着几个仆从和一些礼物。
石看了一眼细妹,她就起身打开门:“是贵客盈门,不知是有何贵干啊?”
庄绮很是头疼,自己养了十几年的女儿,突然就和自己说,她出去抓个蝉的功夫,就给自己找了个如意郎君。
这个消息不亚于晴天霹雳,就好像现代的一个老父亲得知自己的好女儿上了黄毛的车一样,他本人也觉得这事情不对劲。
第二天起来,稍微打听了一下,知道了李长青原来是和刘邦混的,这下就明白了,自己女儿是被忽悠了,可二话不说直接悔掉这一桩婚,对于自己来说脸上也挂不住,只好过来看一看。
“昨夜小女曾有言,于青郎私定终身,不知可有此事啊?”
细妹这下知道了,是人家姑娘的大人找上门来了,要是自己闺女被人骗了,那自己不打上门去,已经算是好脾气了,能好好说话已经是人家素质高了。
就李长青的行为,放在21世纪,非得接上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内蒙发电、中核电力一起电不可。
“请进,这缘也是他有错,请进。”
庄绮来得比李长青预想的更快。他本以为这位庄氏家主至少要观望几日,等风声传开再做决断,没想到第二天一早便登门了。这份雷厉风行,倒不愧是芈姓庄氏的底子——哪怕已经沦为庶人,骨子里的决断力还在。
细妹开门迎客,石已经站起身来,用袖子擦了擦嘴角的酱汁,迎了上去:“庄公驾临寒舍,有失远迎。”
庄绮四十出头,面容清癯,穿着一件浆洗得发白的深衣,衣服虽旧但能看得出来料子是上等的丝织品,祖上也是阔过的,但举止间自有一股世家子弟的从容。
他微微颔首,目光越过石,落在堂屋正中那个正忙着收拾碗筷的少年身上,李长青放下碗,起身拱手:“庄公。”
庄绮没急着回话,先环视了一圈屋内景象,一张瘸腿的竹制桌子和几个竹凳,几只粗陶碗,碗底还剩着一点白色的碎屑。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奇异的豆香,与他平生所闻的任何食物气味都不相同。
他皱了皱眉,目光重新落回李长青身上:“你就是青?”
“正是。”
庄绮沉默片刻,忽然叹了口气,语气比方才缓和了些许:“坐吧,不必拘礼。我今日来,不是来问罪的。”
细妹赶紧收拾出一块干净的位置,又去灶房端了一碗热水,庄绮摆手谢过,径直在李长青对面坐下,开门见山。
“昨夜小女归家,说她与你在桑林击掌为誓,私定终身,我这个做父亲的,总不能当作没听见。”
李长青坦然道:“确有此事。”
庄绮盯着他看了半晌,忽然道:“你可知道,我庄氏虽已沦落至此,但族谱尚在,宗庙未毁,小女茭,是芈姓庄氏的正支血脉,你若想娶她,凭你一个无名无姓的黔首,还不够格。”
这话说得毫不客气,但李长青并未动怒,他从庄绮的语气里听出了一丝试探的意味,这位庄公不是在拒绝他,而是在考他,经历了春秋战国的洗礼,贵族早就没有那么傲气了。
他说得那么骄傲,但其实他家距离黔首也不过一步之遥罢了,何况春秋战国时期大量的出身底层的平民爬到了高位,甚至做到了相国的地步,陈胜吴广能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是建立在了战争打通了向上通道的基础上的。
他站起身拱手回复:“庄公所言极是,晚辈眼下确是黔首之身,无名无爵,但晚辈有一言,不知当讲不当讲。”
“讲。”
李长青斟酌了一下用词:“庄氏之衰,始于庄王薨后三百年,屈景昭三族把持楚政,庄氏旁落,以至于今日与庶人无异。
敢问庄公,庄氏若要复兴,是靠守着族谱祠堂空等天恩,还是靠有人在乱世中搏出一个前程?”
秦汉之交这段时间,嫁娶更多的是看本人能力,而不是看门第如何,战国时期有太多“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案例。
秦相李斯就是最近的一个案例,他本是楚国的小吏,因一篇《谏逐客书》被秦王赏识,一路做到了丞相,就是楚人的偶像,尽管楚国是被秦国所灭。
庄绮没有立刻回答,而是端起桌上的热水抿了一口,借着这个动作掩饰内心的震动,过了好一会,他才放下碗。
“你这番话,倒有几分意思。但你凭什么觉得自己能搏出前程?就凭你跟着刘季押送骊山徒?”
李长青笑了笑,没有正面回答,而是起身走到灶房,端了一碟东西出来,轻轻放在庄绮面前。
那是一碟豆腐,雪白莹润,上面淋了一点酱汁,散发着温热的豆香。
“庄公不妨先尝尝这个。”
庄绮低头看着碟中那方方正正的白色食物,眉头微皱:“这是何物?”
“方士所授,名曰豆腐,以黄豆磨浆,以石膏点卤,凝固而成。”李长青顿了顿,补了一句:“天下此物,目前只有我做得出来。”
庄绮迟疑了一下,从仆从手里接过一把铜匕舀了一小块,送入嘴里,这也是贵族的派头,筷子是黔首才用的。
《礼记》说:勿用箸。
也就是吃饭的时候不能用筷子,筷子是黔首才用的,贵族出身都要用刀叉匕,当然了到了秦末,除了没落贵族还在穷讲究,真贵族反而用了起来筷子。
那些真正身在高位的人,不需要坚持遵循古礼来彰显自己的地位,出入前呼后拥、车马如云、衣锦冠玉、佩朱服紫自然能彰显身份,可庄绮这样的没落贵族不一样,他只剩下这点体面了。
那口感太过奇异绵软、细腻、入口即化,带着浓郁的豆香和酱汁的咸鲜,却又没有丝毫豆腥味。他活了大半辈子,从未吃过这样的东西。
他放下铜匕,沉默了很久,才抬起头重新审视面前的少年,他还是要维持一个贵族的体面,他遮住脸,用袖子里的手帕擦了擦嘴。
李长青在苏洵《六国论》和杜牧的《阿房宫赋》各取了其中的一段话:“灭六国者,六国也,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起视四境,而秦兵又复至也。
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使秦复爱七国之人,则递三世而至万世之君,谁得而族灭?”
李长青的话并不算是多么的尖锐,但在秦末这个节骨眼上,每一句话都是玩命。秦始皇三十四年颁布的“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
这两条律令,让天下人“道路以目“,项梁说“毋妄言,族矣“,郦食其说“秦法至重也,不可以妄言,妄言者无类“——这是当世的实情。
但他李长青,偏偏要在庄绮面前说这番话,不是因为他不怕死,而是自己完全不用担心对方会告发自己,贵族出来混,靠的就是信义二字,要是他为了点钱告发了自己,那以后也不要当什么贵族了,滚去闾左当黔首吧。
春秋战国四百多年,贵族为了信义二字把自己的命,乃至是全家的命都压上的事情数不胜数,李长青正是基于这种情况才敢这样说话的。
张良在博浪沙公然袭击始皇帝,事后照样有很多贵族帮他藏匿行踪,甚至他本人根本没有走远的情况下,号称是将统治力量渗透到乡村的秦国就是发现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