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北南雁,我在掸邦女子监狱当狱长

有风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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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有什么事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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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皓到昔胜这家健身馆上班快一个月了,下班没事时喜欢站在二楼的平台无所事事地看看街景。

马路对面有个很大的的广场,相对于它周围的建筑,广场像是翻新不久。

那里很少见到有一对对的情侣,倒是不时有天真无邪的小孩在欢快地奔跑,悠闲散步的老人则是在他们稍微跑远点就喊回自己的身边。

这个城市的青少年好像不存在一样,或许是窝在家里打游戏,或是外出做工。这是缅北一副标准的城市生活场景,然而,它的大小也只是国内一个城镇范围那么大,可能更小。

广场的两边是一家家饭店,中餐较多,很少见到西餐厅。

饭店其实就像是大排档,门口的窝灶边,一身肥腻的厨师晃动肥胖的身躯在努力地颠着炒瓢,不时用油腻的手擦拭一下汗涔涔的脸,很少有见到他们穿着白大褂,桌子四周坐着三三两两的食客,他们时而大声欢声,时而觥筹交错。

“你怎么还没回去?”李皓回头看到尼昆正从一楼楼梯上来。

“尖嘴婆让我上二楼拿个配件下来。”尼昆嘀咕一句,从他身边路过往二楼过道走去。

尼昆是本地人,却取了一个像岛国又像欧美人的名字,他一般到了下班时间就会准时走,估计是没忙完还被尖嘴婆指使上楼拿东西,心里不爽。

尼昆口中的尖嘴婆叫胡妙,平时当她面叫她妙姐,其实胡妙比他小,也比李皓小,是这家健身馆老板弟弟的干女儿。

后来李皓才知道老板弟弟与胡妙的年纪相差不了几岁。

干爹不会白当,男孩认干爹,冲的是他娘;女孩认干爹,要么冲的是她娘,要么冲的是她,自古干爹都很忙,尼昆经常在李皓身边唠叨这句。

当初来这家健身馆应骋的时候是尼昆面试自己的,还以为他就是老板,当胡妙每天骂得他狗血淋头后才知道他也是一个打杂的。

说是面试其实就是看看身板,这家生意还不错,缺陪练,通俗点讲就是人体沙包。

二楼有间房子是仓库,放着健身器材的配件,另一间是李皓的宿舍,就住着他一个人。

一楼是门面,放着各种健身器材的样板供人挑选,尼昆在门店上班。

李皓上班的地方在这栋楼紧临的那栋有些破旧的三层小楼。

一楼那里有一个擂台,这里每周有八天,星期六和星期日都是周末,周末白天和晚上人很多,也是李皓较忙的时候。

“尼昆,怎么那么慢?干嘛呢?是不是又偷懒?”胡妙在楼梯口大声喊道。

尼昆已经走到下楼的梯口,看他盯着胡妙上下开合的两片涂得殷红嘴唇的表情,肯定在心里巢了一百遍。

等尼昆从身边走过后,胡妙看到站在平台上的李皓,则是冲他笑了笑。

尼昆前段时间情绪比较低落,一问才知道他女朋友跟人跑了,李皓在这家健身馆逐渐同他熟络起来,不过快一个月了,仍旧未见过这家健身馆的老板,老板的弟弟更没有见过。

偶尔问过尼昆,他只是含糊其词,说以后会知道,他知道得比较多也愿意同李皓说的是胡妙。

胡妙是老板弟弟干女儿的事也是他讲的,不过他说的最多的是有机会一定要按倒她的身子。

胡妙其实长相还可以,嘴也不是那么尖,不是那种丰盈的女人,前面不大,配上身材还是说得过去,属于不难看的那种,就是骂人的嘴比较刁钻,绝不是那种吃了亏就会打断牙齿往肚子里吞的女人,不过那些词没有用到在李皓身上。

李皓见到场馆老板孟达的时候是两天后的事。

这天尼昆过来喊他说猛叔找他过去。

在上班干活场地的二楼,李皓见到一个身材不高但很精壮的中年男人,他旁边站着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

“阿皓,这是易方,以后他会帮你一起干活,你也就不那么累!”孟达简短的说完这句朝他们挥了挥手,示意他们去忙。

“皓哥好!”叫易方的男孩朝李皓点点。

缅甸华人面孔的人比较多,易方的名字分不出是本地人还是哪里的,后来从与他的交谈中才知道他爷爷辈是中国人,其他的没说。

“胡妙只是嘴巴讲话不怎么好听,她人不怎么坏,如果她有时说话过分也不要放在心上!”就在李皓同易方转身走的时候孟达加了一句。

“我干活的地方离她工作的地方远,很少碰面,倒是尼昆经常挨她骂。”李皓侧过身子微笑道。

“我以后会说说她,你们去忙吧!”孟达再次挥了挥手。

接下来的日子胡妙果然没怎么骂尼昆,一整个星期尼昆下午都早早出去,直到第二天早上才上班。

尼昆知道孟达见过李皓,也愿意说些老板的事情,人也不像往常那样无精打采。

李皓觉得他的变化并不是孟达讲过胡妙而改变的,他的脸上藏不住事。

孟达以前是个泰拳手,年纪稍微大了一些后大家开始都叫他孟叔,慢慢叫成了猛叔,右手受伤后就开了这间健身馆,顺带卖些器材。

上次猛叔两次向李皓挥手的时候都是用左手,明显右手受了不轻的伤,一般人挥手都会用右手。

易方则是在李皓住的隔壁放器材配件的那间屋子收拾了一下住下。

李皓凭直觉感到有什么事发生了!

广场那边的另一条街上有一间不小的书店,易方有时会跟着李皓一起去看看书,顺带买几本花里胡俏的杂志,他对李皓每次看那本厚厚的《路西法效应》总是看几页就放回去很不理解。

也不买,有时看有时又不看,看的话一次也就看一两章后又去看别的书,易方笑他是白瓢,这句尼昆这两天经常说,易方也跟着这么讲。

这天李皓又是看了一两章后将书签插到看到了的位置,放回了书架上。

“如果有人买走了你记得看到哪一章吗?”易方忍不住吐槽了一下。

“这本书重复看才能好好地理解它讲的是什么!”李皓瞟了一眼易方的眼睛轻飘飘地回答他。

这类书在哪里都是很少有人看,摆放的位置都没被挪过。

没人知道,那个书签被人换走了,而这本书也不是原来那本。

以前那本书的十二页和二十四页的页码处各有一个用回形针扎的小孔,过几天后被人各改成了两个,并且在七十二页的页码上画了一个圆,圆的外框是闭合的。十二、二十四,很容易想到西方国家的平安夜,增加的小点是有人告诉李皓,联系他的接头人同样平安。七十二这个数字人们在读的时候往往会想到会在它后面加个‘变’字,闭合圆是表示让李皓处于现在的状态,不变!

李皓首先想到的是那个接头人可能真是郑圆,内心充满兴奋,虽然不能同别人分享自己的喜悦。

夹在那本心理学的书籍里的书签只有在签角没有露出来的时候自己才去翻,当然时候久了也会随意拿起来看一两页,习惯还是要保持,因为李皓早就发现有人在书店盯着自己。

下次来的时候他会告诉接头人,已经接触到那只漂亮的鸟了,鸟儿虽已飞走,不过没飞多远,它栖息过的地方有一根见不到的丝连着它,再见面是迟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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