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铸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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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而早起(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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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我早起,让我现在平均每天早起一个小时,我觉得应该是不需要那么多睡眠导致的,这个还不太确定,还需要再过一段时间来加于验证。如果以后都是这样早起了,那就说明确实是因为不玩手机导致我早起的。

确实只保留有用的话,把废话删除是好的表现,因为在我这一生中会写很多字,要确保以后整理起文字来变的轻松,要不然照着我这个速度。一年100万字,那么70年后就是7千6百万字了,到时候如此庞大的字数我要怎么整理,是根本无法整理的,所以及时的销毁一些没用的话语是很有必要的,但是每天的数量要达到三千字,只要自己知道达到了三千字就行了,至于表面的东西它一点也不影响我内在的功力哈哈。在以后整理文章的时候我想会轻松很多,我以后确实会整理一下我写过的文章,最好是能编辑出版一下,让后世了解于我,但是我觉得我应该像丘吉尔一样的伟大,不我还是想向华衫与马云学习算了。

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了郑雄伟,这个是我最初最小时候的玩伴了,那时候的感情最为真挚,最后他被迫转学到城里读书,而我还在农村读书,我不太明白为什么没什么人愿意与我做朋友,或者说这个朋友的方式都很淡,又很浅薄。我还记得郑奇鱼,这个人自始至终都不能与他称之为朋友,他不愿意和我做朋友,我也不怎么喜欢与他一块玩耍,只是这个家伙非常喜欢比较,每次我们从学校的路上走回家的时候,在到那个三岔路口,他都要和我比一比谁先到家,他到家门口之后会站在门口那里等着我,看到我也到门口的时候他就叫我,并且哈哈大笑说他比我快到家,我很不喜欢比较很不喜欢赛跑,这是我不喜欢的事情。

还是说回郑雄伟的事情,不得不说这个家伙长的是有点帅,而且这个家伙特别瘦,我把这个家伙当最好的朋友,而这个家伙把我哥当最好的朋友,当然这点事情不值得拿来比较一下,这根本是个小孩子的不成熟的想法,可能他也没有意识到什么,小时候的日子真的是那样的好,感觉也是那样的丰富与美好,多想再回去体验一下啊。

匆匆忙忙的就长大了,而且还长到了28岁,快三十岁的人了,总是有很多的事情没做,我还是觉得没过够。而长大之后的目的就简单很多了,一心想着搞钱,搞完钱想着搞女人,这是我喜欢做的事情,哈哈。

我就这样变成了一个俗人,俗不可耐,想要那种快乐的体验而不得。还记得我小时候做过的那些事情,那时候我还很小,我与我妈走着去下左所,去我外婆家。我家以前养了只狗大黄,我非常喜爱这只狗,但最后这只狗去世了,我不知道养狗是不是一件好事情,可能是一件好事情吧。哈哈。

我以后晚年的时候还是要养一只狗的,我养一只可爱的萨摩耶,再养一只边牧,在我老家的地方,我或许会度过快乐的七到8年的时光,家里有狗,那日子会过的很开心,而人生就是如此的简单。

现在想来,早期我家的狗给了我很多的爱,我似乎是更能体察爱,我的情感不是细腻,而是我能把我感觉到的写出来而已。

忽儿白马将过云。

还有一些时候,我对我在下左所的回忆不是那么美好,我只是感到深深的自卑,我从小就是一个自卑的人,这点不用辩驳我就是生来如此。

在每一个深藏灵魂深处的时刻就是如此,我的自卑当然也带给了我不少苦头,最大的苦头就是说话不清,其二便是到现在还一只单身,这也怪不得别人,只是这些最后的自卑让我走上了文学的道路,我从前是不敢想象我自己会走上文学这条道路的,现在的我变的自信而平和,这都是非常有力量的事情。

在早上的时候,在快7点半的时候,我躺在床上写文,感受着这世界的样子,从我的记忆中调取世界的样子写一写,我特别喜欢写我小时候的事情,只是那些记忆不真切了,大部分画面都回忆不起来了,可能是那些记忆不是特别的好被删除了吧。

我还记得那年过年,我在下左所,也是在我外婆家,我外婆带着我去学校里面玩,我记得那是一个花园,好大的一个花园啊,我也不确定我外婆外公,我爷爷我奶奶他们能活多久,但是我想这次回去听一听他们的故事,然后整理一下,写一写他们这四位老人的故事,我觉得是很有意思的事情,至于我妈的故事当然也要写一写了,但是我始终觉得,老人的故事更为有意思,哈哈,我今年过年的任务是比较繁重的,大概一位老人为十万字,那么四位老人就得写四十万字他们的生平,也算是个传记了,算是什么传记了,四人转,都是生活在这个小地方的老人,他们的故事一点很精彩,这百年人生,反正我现在也不送外卖了,也不着急去做一些事情,先写传记要紧。

写传记这个事情我早就想做了,只是苦于一直没有时间,我如何而做呢,我决定用访谈的方式进行,打开录音就开始录,问一些问题,然后重要的是听其讲述,就这样吧,这算是一件比较有意思的事情,我相信等我写完四人转的时候,我的文学造诣将又上一层楼了。

好多事情都回忆不起来了,只能通过回忆一些人才能记起一些事情来了,我小时候没有写日记的习惯,哈哈,自然是没有什么可查的,当然了,这个日记也不是什么好写的,因为每天几乎都一样的,只有那一点点的变化我是丝毫也体察不出来的。

要写小时候的事情,还是唯有一个字玩,玩是最幸福的时刻了,在小时候,在我很小的时候,我上幼儿园的时候,那时候我们老师教我们跳孔雀舞,就是在一个教室里面跳舞,这个我觉得是很有意思的事情。然后还玩过丢手绢,这个也是很好玩的游戏,我喜欢玩,但是好像我这辈子只玩过一次。

我留过一次级,别人说的是我岁数不够,确实我是小了一岁,但是我觉得不管怎么说留级就留级吧,我尽量不去想这个事情。因为我觉得留级是很不好的事情,我以前交的那些朋友都上一年级了,而我还得读个幼儿园,还得学拼音,当然我的拼音依然学的很糟糕,基本上是没怎么学会,但还是学会了一点,哈哈。

最经典的一个玩法一个是弹珠珠,自然是有些人弹的比较好,而我是依旧的菜,菜到了无法形容的地步,好像那种需要准确性的东西我一直都做不好,不管是弹珠珠,把珠子弹到窝里面,还是唱歌,我唱歌有点五音不全。我发现小时候的弹珠珠更类似与现在的高尔夫,只不过那个弹珠珠玩的成本更低,而且还可以趴着地上玩,那个高尔夫需要很大的一块绿草地,哈哈。我其实很不喜欢弹珠珠这个游戏,因为他需要准确度,不能大力出奇迹,相比较起来,我更喜欢摔跤这个游戏。

我在小伙伴当中算是一个比较壮的人了,所以每次摔跤基本上都能赢,我们喜欢爬到草垛上玩摔跤,我喜欢这项运动。

在农村的孩子,我们喜欢玩,那个季节都有对应的玩乐,我们总能创造出各种各样的玩法,不像现在的孩子只会玩手机,手机里面的王者荣耀。

我清楚的记得我表弟家有那种玩的,有玩具恐龙,我觉得非常新奇,但是久而久之也就没什么新奇的了,哈哈,他家他的童年要丰富一些。

还有杨超,杨超喜欢玩的是车,玩具车,我们在他家沙上用砖头做车,然后就是个玩,嘴里还模仿着货车发出的声音,可能当时样超的梦想就是开车,只不过后来他没能完成他的梦想而已,他现在在厂里打螺丝,如果他现在在开车,也不知道他会不会感觉到幸福。

我们还喜欢把桑树条子的头弯成一个圆形,把他放在地上推,就相当是一辆车了,这个当时只能说还可以吧。

当然最经典的玩法还是玩枪,玩具枪,过年每个小孩手里都拿有一把玩具枪,那就是最好玩的玩具了。我们扛着枪到处玩,至于我的枪通常只能玩一天就坏这种事情来说,我其实是不想提起,我的压岁钱都用来买枪了,而枪只能玩一天,哈哈怎么说这个快乐的事情如此之短暂。

可能是当时的生活太过于平淡了吧,当时过年时人们喜欢听个响动,家家户户放炮仗,小孩子也喜欢玩炮仗,我到现在还是不喜欢玩炮仗,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过年还喜欢吃麻辣芋头,也买不起什么好吃的东西,也就只能吃点简单的炸香肠了,哈哈,不管怎么说,那都是美好的回忆,值得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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