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镇君和洪志军这场饭局很愉快。
反正洪志军是喝得很开心,洪思梦劝了几次,洪志军都只是嘴上答应,手却不由自主的去拿酒杯。
洪思梦也很无奈,她知道自己舅舅很开心,但因为洪志军身体的原因,平日里一直都在控制着他的酒量,要是让舅妈知道,自己在舅舅身边还让他喝这么多酒的话,洪思梦肯定会被说的。
再说了,喝这么多酒对身体不好,有什么意思。
要不是见李镇君,自己未来的老板在这里,洪思梦肯定立刻就打电话给舅妈了。
洪志军家里有一个很好的传统,那就是男人在外面,女人都会乖乖听话,男人说什么是什么。但是回到家那位置就得调换一下了。
饭局结束后,洪志军已经满身酒气,走路都有点踉跄。
李镇君的状态比洪志军要好不少,至少走路没有踉跄。
林觉扶着洪志军,将他和洪思梦送上车。
在离开前,李镇君把自己和武剑的联系方式都给了洪思梦,洪思梦也留了一个联系方式给李镇君。
到时候李镇君要离开之际会给洪思梦打电话,一起到江都。
送走洪志军俩人,李镇君并没有立刻回酒店休息。
酒喝得有点多,饶是李镇君的酒量很好也难免脑袋有点晕乎乎的感觉。
“走,陪我一起走走。”李镇君冲旁边的林觉说道。
林觉点点头。
两个年轻男人从饭店离开,慢步走在街头。
夜幕并未给上京城带来安静,路边的路灯屹立在道路两旁,将黑夜驱散,路上行驶的汽车不少。
好歹也是龙国首府,路上行驶的汽车比江都的夜晚多得多。
其实,龙国从来不缺有钱人,缺钱的永远是底层每日奔波只为生计的普通人。
喝了不少酒的李镇君走在上京城的街头,难得这难得的悠闲时间。
九月的上京城夜晚,空气中并没有江都那般的热浪,袭来的阵阵凉风迎面扑打在脸上,让李镇君很是享受。
李镇君重生的那一刻开始,他就一直在思前想后,一直在忙碌。
老天爷的眷顾让他重新回到最初梦开始的地方,他如何能不拼命,他不愿意前世的场景再现,不想再看到身边的兄弟一个个离自己而去,也不愿意再过每天担惊受怕,刀口舔血的漂泊日子。
像无根的浮萍一样,四处漂泊流浪,居无定所。
上天既然都愿意再给李镇君一个机会,他怎么可能不握紧手,让这机会逃脱呢!
半年多的时间,李镇君凭借着胆子大,心狠手辣和沉着冷静,从一无所有到现在拥有的钟鼎集团。
从一个江湖上籍籍无名,只能凭借着力气、拳头挣钱的无名之辈再到现在的钟鼎集团掌舵人,在整个江都都是赫赫有名的大佬。
不管是商界还是江湖,李镇君现在都已经可以称得上,跺上一脚都得震一震的大人物。
这半年多来,李镇君真的太累了,他像一个不知疲倦的机器一样,将自己大部分的时间全都投入进了钟鼎。
在常人看来庞大无比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李镇君却如饥似渴,不知疲倦。
李镇君才二十出头的年纪,正是野心勃勃的年纪!
男人心有山河,不甘平凡!
在这个就该肆意放肆的年纪,男人真正的做到了什么叫桀骜不驯,肆意而为。
男人的心很野,很大!
但又很小,小到只有一个目的。
不需要对任何人低头妥协,只想堂堂正正的挺直腰杆活着。
男人现在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实现这么一个小目标。
李镇君想要的不仅仅只是一个商业集团。
而是一个足够让他不需要低头妥协,可以活得肆无忌惮的跨国集团,成为真正的跨国财阀。
可以影响到国家的各种决策,不用成为白手套,也不用在某些大人物一句话之下支离破碎。
难,很难,难如登天,比登天还难!
即使很难,李镇君也想去尝试!
老天爷都愿意给自己再活一世的机会,这一世李镇君会弥补上一世的所有遗憾,他要活得肆无忌惮!
生死元有命,富贵不由天!
迎面袭来的晚风让李镇君很放松。
他很享受这种放松的感觉,他已经很久没有如此放松过了。
跟在李镇君身后的林觉敏锐的察觉到此时大佬放松的心情。
林觉跟了李镇君也有一小段时间了,李镇君每日的生活作息就算是林觉看来也觉得一阵疲惫。
这个为了完成任务可以在一个地方蹲守两个晚上一动不动都不觉得疲倦的汉子,是第一次没有亲身经历都觉得疲惫。
是的,林觉光是看着每日李镇君的生活作息都觉得累。
要是让他做李镇君的事情,他宁愿一个人去面对十几个汉子也不愿意做李镇君所做的一切。
这个天不怕地不怕,身材高大的壮汉居然害怕李镇君每日做的事情,若是说出去还真的有点惹人发笑。
“放松点,林觉,不用这么警惕,就散个步。”
李镇君突然传来的声音让林觉愣了下,点点头,恭敬回道:“明白,大佬。”
林觉从被收编的那一天开始就一直跟在李镇君的身边,充当着保镖的角色。
李镇君可以放松,林觉是断然不能放松的。
现在在李镇君的话音下,林觉不敢违背大佬的话,浑身的肌肉放松下来,只是一双眼睛依旧保持着该有的警惕。
李镇君见状倒也没有多说什么。
吃什么饭,做什么事,这一点林觉做得很好,无愧于李镇君给他开出的工资。
自从林觉跟了李镇君后,从来没有再考虑过吃饭的问题。
随着跟在李镇君身边的时间越长,林觉越发觉得自己前半生的日子过得连狗都不如。
林觉没有父母,他是跟着老乞丐长大的,老乞丐死后,林觉每日便为了活着而活着,他和野狗抢食,和其他乞丐打架抢食,总而言之,在遇到李镇君之前,林觉的每一天都在为了活着而努力的活着。
自从跟了李镇君后,林觉才知道,原来人是这么活的。
有一句话说得很现实。
普通人只是为了活着,有钱人的才叫生活。
林觉见识到了什么才叫生活,这让他无比的珍惜现在自己的这份工作,他不想再回到曾经的那种日子,所以他必须每时每刻都拿出自己的十二分精力,让李镇君看到自己的价值。
人只有当拥有后才知道失去的痛苦。
在这之前,林觉活得很好,只是在见识到了真正的生活后,他倍加珍惜,不愿意回到曾经的日子,他很喜欢自己现在的工作。
李镇君悠闲的走在街头。
虽然是晚上,路上的行人却不少。
不少人看见李镇君和林觉这个组合,都忍不住会多看两眼。
特别是林觉,身高足有两米,再加上壮硕结实的肌肉,显得他整个人就像一个人型凶兽一样,吸引着路人的注意。
带着几分清凉的晚风袭来,让李镇君被酒精侵蚀的脑袋清醒了不少。
李镇君漫无目的的向前走着,脑袋里关于工作的任何事情都没有去想,将大脑完全放松,享受着短暂来之不易的放松时刻。
......
......
话说王成。
在接到李镇君的电话后,他当即就从广城飞回了江都。
接到李镇君的命令,他开始联系他曾经的老战友。
没想到还真有两个人在江都讨生活,正当他找到人个李镇君打电话,准备前往北极熊国时,却突然收到李镇君的消息,让他不用去北极熊国,交给了他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
按照原计划,李镇君是准备让王成联系几个他就近的战友,然后直飞北极熊国,到这边来帮忙。
只是李镇君没想到的是在北极熊国的事情太顺了。
王成还没来,事情就已经在李镇君的强势手腕下解决,顺便还帮了一把“伊索里亚”,为“伊索里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当然,如果没有李镇君的强势,直接将卡塔给击毙,也就不会有现在科城发生的种种。
在李镇君离开后,特拉蒙回到总部向“伊索里亚”的大首领汇报了事情,在大首领的拍板下,“伊索里亚”全速运转起来。
“伊索里亚”共分为几个队,其中特拉蒙亲自带一队,直扑卡塔余留的势力。
趁着他们还没有反应过来,来了一次“闪电战”。
不过,卡塔在科城能有如此地位,手下的人当然也不是吃素的,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后,也反应过来,开始顽强的反抗。
“伊索里亚”和卡塔势力发生的事情整个科城的地下势力都知道了。
不少人开始浑水摸鱼,企图从中获取利益。
这也就导致科城更加混乱。
当“伊索里亚”的大首领反应过来时,发现整个科城的局势已经完全不受掌控,这个时候断然不可能半途而废,大首领只好咬着牙,将自己亲自下令造成的这一切给硬抗下来。
话题扯得有点远,言归正传。
王成没有去成北极熊国,但李镇君交给他的任务却让他忙碌起来,广城那边的生意他都暂时交给了刘驰负责。
大佬的话就是命令,大佬安排的事情不论遇到任何困难都必须完成。
这就是现在钟鼎成员所有人内心的唯一准则。
说句毫不客气的话,李镇君带给了钟鼎成员不一样的生命,让他们可以完全不用为了生活而奔波,他们唯一需要付出的只是忠诚。
钟鼎很多汉子在这之前,都只是浑浑噩噩的混迹在社会上,用一身的彪悍和凶狠寻求着碎银几两,是大众人眼中的社会渣滓,社会流氓。
说一句毫不夸张的话,他们几乎都是街坊邻居嫌弃的对象,不仅只是他们自己,连带着家庭也成为了街坊邻居不愿意过多接触的对象。
都是人,都有父母,心都是肉做的,除开那种没有良心人性的人渣外,谁不想被人瞧得起,谁又想自己的家人因为自己的原因而遭到他人的斜眼和嫌弃。
而在加入钟鼎后,他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曾经街坊邻居口中的社会渣滓一跃成为了社会精英。
穿西装打领带,穿着曾经他们可能一辈子都不可能穿上的昂贵皮鞋,赚到的钱是他们完全不敢想象的。
从一个被人嫌弃,遭受白眼的混子成为了人人羡慕,争相讨好的有钱人,成为家里人的骄傲,这种变化如何不让他们对李镇君心怀感激。
换句话来说,是李镇君给了他们新生,让他们可以一改往日形象重新做人。
李镇君或许自己都没有察觉到,在不知不觉间他已经成为了这群钟鼎汉子唯一的“信仰”。
是李镇君带给了他们生活的光!
王成从北极熊国回来后加入李镇君的团体,这个时候钟鼎还没有出生。
随着钟鼎的诞生,王成加入的时间越来越长,他也早将钟鼎当成了自己的家。
王成是从部队里出来的,他有一个很好的习惯,那就是绝对的令行禁止,对李镇君的安排从来都是坚定的去执行,从不会问为什么。
这次李镇君交给他的任务便是让他尽可能的去召集曾经的老兄弟们,邀请他们加入钟鼎。
王成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像他们这种人没有多高的文化,也不会经商,唯一有的便是战场上学来的杀人技。
大佬让自己去邀请曾经的一众老兄弟加入钟鼎,一众只会杀人技的老兄弟,李镇君的想法不言而喻。
王成没有询问,他也不想知道李镇君究竟想要做什么。
只要不是危害国家的事情,他都只会无条件执行,完成任务。
王成是当初那场反击战中存活下来的一名普通战士。
那场反击战死了很多人,而王成很幸运的活了下来,当然也有他自身过硬本事的原因在里面。
回想起曾经战场上的日子,王成唯一感到的就是战争的残酷。
王成记得很清楚,在那蚊虫遍布的林地里的某个夜晚。
自己这个小队在前线担任侦查的任务,本该休息的时间,没想到居然有敌人摸了上来。
霎时,枪声大作,子弹横飞。
王成甚至清晰的记得当时子弹擦着他耳边飞过时的场景。
他们侦查小队一共十个人,那晚过后,只活下来了三个人。
战争是很残酷的,这一点只有真正上过战场的人才知道。
而恰好王成上过战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战场的残酷,也更清楚能够从战场下活下来的战士的本事。
王成只是一个普通战士,他的本事或许在他们那个团里算得上名列前茅,但在当时参加反击战的整个军里,他那点本事真的不算什么。
在部队里,一定要低调,因为比你厉害的人大有人在。
王成记得,在反击战还未结束之际,有几个人直接获得了全军表彰,甚至当时前线的总指挥官都亲自去见了几个人,当面表彰。
其中令王成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个人独守一个阵地,仅凭一人之力击杀一百多名敌军。
当时得知这个消息的王成整个人都惊呆了!
战场不是打架,不管你是什么人,一颗子弹下去大家都是平等的。
更何况,就算是打架,一个人打一百多人,这是什么概念?
一百多个人啊!一人一口唾沫都能吐死他!
更别说是在战场上,一条枪面对着一百多条枪啊!
你打一发子弹,对面就射过来一百多发子弹!
双方完全是在两个不对等的层次,而且差距极大!
平常的普通人压根无法想象,一个人击杀一百多号敌人是一个什么概念。
那个时期的战争可没有现在的各种高科技武器,而且当时的龙国武器装备完全没发和现在相提并论。
一场战争依靠的完全就是人,那段时期的战争说得不好听一点,完全就是拼人。
可想而知,令王成都如此震惊的那人,是有多么的恐怖强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