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子,夜深了,您已经站了三个时辰了,喝杯热茶暖暖身子吧。”
陈默端着一杯热气腾腾的茯茶,轻手轻脚地走进书房。
他身上还带着深夜的寒气,玄色的短打外套上沾着几片雪花,眉宇间却满是担忧。
自之前整编完降兵,陆景云便一头扎进了这间书房,几乎不眠不休,整日对着地图推演局势。
桌上的饭菜热了又凉,凉了又热,他却一口都没动过。
眼底的红血丝一日比一日浓重,下巴上也冒出了青色的胡茬,整个人看起来憔悴了不少,却依旧眼神锐利,精神矍铄。
陈默将茶杯放在陆景云身侧的紫檀木书桌上。
书桌是老物件,紫檀木的纹理细密,包浆温润,上面摆着文房四宝,还有一叠厚厚的电报和情报。
角落里放着一个黄铜炭盆,里面的炭火正旺,烧得通红,偶尔发出“噼啪”的声响。
陆景云缓缓收回目光,接过茶杯。
茶杯是景德镇的白瓷,触手温热。
他抿了一口茶,温热的茯茶顺着喉咙滑入腹中,带着一股淡淡的药香,驱散了些许寒意。
茯茶是陈默特意让人熬的,里面加了生姜和红枣,最是驱寒暖胃。
“陈默,冯玉祥那边,最新的情报到了吗?”
陆景云的声音低沉沙哑,带着一丝疲惫,却依旧字字清晰,如同敲在磐石上。
“到了,刚从潼关情报站传回来的急报。”
陈默立刻从怀中掏出一封加密的密信,双手递了过去。
密信是用特制的密码写的,只有陆景云和陈默两人能破译。
信封上盖着潼关情报站的火漆印,完好无损。
陆景云拆开密信,快速浏览完毕。
信纸是薄薄的宣纸,上面写着密密麻麻的小字。
他的手指微微用力,将信纸攥成一团,眼底闪过一丝厉色。
“果然不出我所料,冯玉祥的动作,比我预想的还要快。”
陈默点了点头,神色愈发凝重:
“不止冯玉祥,山西阎锡山也动了。”
“他麾下晋军第一师已经渡过黄河,进驻陕北榆林、绥德一带,正在招兵买马,收拢地方民团,看样子是想趁机吞并陕北十三县。”
“河南吴佩孚也派了手下悍将靳云鹗,率两个混成旅进驻陕州、灵宝,虎视眈眈,随时准备西进潼关,争夺陕中地盘。”
“甚至连四川的刘湘,都派了他的侄子刘斌,率两个川军团进驻川陕边境的广元、昭化,觊觎陕南汉中,随时可能北上。”
“四方强敌,环伺而至,都想趁着陕西无主,分一杯羹。”
“咱们若是再不动手,陕南这块肥肉,就要落入别人口中了。”
陆景云将揉皱的信纸扔进一旁的炭火盆中。
橘红色的火苗瞬间舔舐而上,将信纸化为灰烬,一缕青烟袅袅升起,消散在空气中。
他转身走到书桌前,拿起一支狼毫笔。
狼毫笔是湖州最好的“湖颖”,笔锋尖锐,弹性十足。
他蘸了蘸朱砂,朱砂是上等的辰砂,颜色鲜红如血。
在地图上重重画了四道箭头,分别指向潼关、榆林、陕州、广元。
四道箭头如同四把利剑,直指陕西的四面八方。
“冯玉祥志在整个陕西,甚至整个西北,他的主力会直奔西安,掌控陕中核心地带,暂时无暇顾及偏远的陕南。”
陆景云的声音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判断力:
“宋哲元是冯玉祥麾下第一猛将,性格刚毅,杀伐果断,但他为人过于刚愎自用,而且西北军内部派系林立,矛盾重重。”
“他们进驻西安后,首先要做的是整顿内部,收编地方武装,稳定陕中局势,至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腾出手来对付陕南。”
“阎锡山老奸巨猾,向来只占便宜不吃亏。”
“陕北贫瘠,土地盐碱化严重,粮食产量极低,而且民风彪悍,民团众多,治理起来难度极大。”
“他占了陕北便会心满意足,不会轻易南下与冯玉祥硬碰硬。”
“更何况,他还要防备奉系张作霖和直系吴佩孚的进攻,根本没有多余的兵力南下。”
“吴佩孚外强中干,主力在中原被北伐军牵制,节节败退。”
“靳云鹗那两个混成旅,不过是来试探虚实的,装备差,训练不足,战斗力低下。”
“他们不敢孤军深入陕西腹地,只要冯玉祥的大军进驻西安,他们必然会退回河南,不敢再轻举妄动。”
“唯有川军刘湘,野心最大,也最容易得手。”
陆景云重重地敲了敲广元的位置,眼底闪过一丝冷光:
“陕南与四川接壤,刘湘近水楼台,而且川军素来擅长山地作战,熟悉秦岭巴山的地形。”
“一旦让他抢先占据汉中,依托巴山天险固守,咱们日后再想夺回陕南,难如登天。”
他放下狼毫笔,狼毫笔在砚台上顿了顿,留下一滴鲜红的朱砂。
目光灼灼地看着陈默,语气斩钉截铁,带着不容置疑的决断:
“所以,我们必须抢在所有人之前,拿下陕南六县!”
“十日!我们只有十日时间!”
“十日之内,必须攻克阳平关,拿下汉中城,彻底掌控陕南全境!”
“十日之后,冯玉祥的大军进驻西安,大局已定,我们再想动手,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陈默浑身一震,脸上露出震惊之色。
他猛地抬起头,看着陆景云,眼神中充满了难以置信:
“十日?”
“二公子,这会不会太急了?”
“咱们大军刚刚整编完毕,新兵尚未完全磨合,很多人连枪都还没打熟。”
“粮草辎重也还在筹备之中,目前储备的粮草只够支撑大军作战半个月。”
“陕南地势险要,关隘众多,吴新田盘踞陕南多年,麾下有一万余众,装备精良,根深蒂固。”
“想要十日之内攻克陕南,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吴新田,字宝荪,安徽合肥人,北洋皖系军阀出身。
民国十四年,率部进驻陕南,割据汉中六县,自称“陕南护军使”。
此人残暴成性,横征暴敛,在陕南设立了数十种苛捐杂税,什么“人头税”、“草鞋税”、“厕所税”,甚至连老百姓家里养一只鸡、一头猪都要交税。
百姓稍有反抗,便会被他残忍杀害,横尸街头。
陕南百姓恨之入骨,称其为“吴屠夫”。
但不可否认,吴新田麾下的第七师,是北洋正规军出身,装备精良,训练有素,配备了大量的重机枪和迫击炮,战斗力远非刘镇华的镇嵩军可比。
再加上陕南地势险要,关隘林立,阳平关、勉县、汉中城,层层设防,易守难攻。
想要十日之内攻克,确实难如登天。
“不可能?”
陆景云嘴角勾起一抹冷冽的笑意,眼底闪过一丝自信的光芒,那是一种历经生死、掌控全局的自信:
“在我陆景云这里,没有什么不可能的。”
“吴新田残暴不仁,民心尽失,这是他最大的软肋。”
“我们出兵陕南,不是侵略,是吊民伐罪,解救陕南百姓于水火之中,必然会得到百姓的拥护和支持。”
“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他麾下的军队,看似强大,实则军心涣散。”
“士兵大多是被强征来的壮丁,很多人家里的亲人都被吴新田杀害或者逼死了,对吴新田恨之入骨。”
“只要我们稍作策反,许以好处,他们便会不战自溃。”
“更何况,我们有最精良的德式军械,有最严明的军纪,有最能征善战的将士,还有精准的情报支持。”
陆景云的目光扫过墙上的地图,语气愈发坚定:
“十日之内,拿下陕南,绰绰有余!”
他顿了顿,走到窗边,推开窗户。
凛冽的西北风瞬间灌了进来,吹得油灯的火苗剧烈地晃动起来。
窗外,夜色如墨,大雪纷飞,整个陇东县城都笼罩在一片白茫茫的雪景之中。
“陕南,是我们称霸西北的根基所在。”
“拿下陕南,我们便有了稳固的大后方,有了充足的粮草供应,有了源源不断的兵源。”
“进可逐鹿中原,退可割据自保。”
“若是错失这次机会,让刘湘或者冯玉祥占据了陕南,我们陇南便会陷入腹背受敌的绝境。”
“北有冯玉祥,南有刘湘,东有吴佩孚,三面受敌,永无出头之日。”
“所以,此战,必须打!”
“而且必须胜!”
“十日之内,必须拿下陕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