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带着卫队营从秦州出发的同时,他就给陆宗山写了一封亲笔信,详细说明了他的计划,让陆宗山派骑兵团的两个连,由他亲自挑选的团长赵虎带队,绕开川军的正面防线,走山间小路,长途奔袭碧口。
碧口是川军这次北进的大本营,所有的后勤补给、后续兵员,都囤积在碧口。
川军的混成旅倾巢而出,去打文县,碧口的守军,只剩下一个连,空虚得很。
他算准了时间,赵虎的骑兵,应该就在今天辰时,对碧口发起偷袭。
只要拿下碧口,川军就会腹背受敌,前有埋伏,后无退路,除了撤军,没有任何别的选择。
陆景云站在崖顶,手里的望远镜,一直盯着南边的方向,心里平静,却也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
这是他穿越到这个乱世里,打的第一仗。
他的每一步计划,都环环相扣,容不得半分差错。
时间一点点过去,山谷里的大火,还在熊熊燃烧,爆炸声渐渐平息了下来,只有火焰燃烧的噼啪声,还有川军零星的惨叫声,在山谷里回荡。
太阳渐渐升到了头顶,已经到了午时。
谷里的东南风,依旧强劲,火势丝毫没有减弱的迹象,整个琵琶谷,已经被烧得一片焦黑,谷底的土路,都被烧得变了颜色,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焦糊味、血腥味,还有硝烟的味道,让人作呕。
谷北出口的川军先头部队,已经彻底没了士气,一个个垂头丧气地坐在地上,看着山谷里的火海,眼神呆滞,连枪都懒得端了。
张彪和刘麻子,坐在路边的石头上,一句话都不说,脸色惨白如纸,眼神里满是绝望。
就在这时,南边的官道上,一匹快马疯了一样冲了过来,马上的传令兵,浑身是汗,军装都被划破了,脸上带着血污,冲到谷北出口,翻身下马,连滚带爬地冲到张彪和刘麻子面前,声音都在发颤,带着哭腔:
“连长!不好了!出大事了!”
“旅座……旅座传来命令!”
“碧口……碧口被偷袭了!”
“陇南的骑兵,绕到了咱们身后,凌晨的时候偷袭了碧口,守军全灭,碧口……丢了!”
“旅座让咱们立刻撤军!”
“马上回援碧口!晚了就全完了!”
这句话,像一道惊雷,炸在了张彪和刘麻子的头上。
两个人瞬间瘫软在了地上,面如死灰,连一丝血色都没有了。
前有埋伏,辎重全毁,后无退路,老巢被抄。
这仗,根本没法打了。
“撤……”
刘麻子挣扎着爬起来,声音沙哑,带着无尽的绝望,连站都站不稳了!
“传令下去……”
“全军……立刻撤军!”
“回援碧口!快!”
一声令下,原本就没了士气的川军士兵们,瞬间就炸了锅,一个个从地上爬起来,转身就往南跑,恨不得多长两条腿,连山谷里的伤兵都顾不上了,更别说那些被烧得面目全非的辎重残骸。
两百多人的先头部队,像丧家之犬一样,狼狈不堪地往南狂奔,连队形都散了,哪里还有半分之前的骄横气焰。
东侧悬崖的顶端,陆景云拿着望远镜,看着川军狼狈撤退的背影,嘴角,终于勾起了一抹淡淡的笑意。
川军,退了。
他赢了。
“赢了!我们赢了!!”
身边的王铁牛,看着川军狼狈逃窜的背影,先是愣了几秒,随即爆发出震天的欢呼,一把摘下头上的军帽,扔到了天上,激动得满脸通红,声音都破了音。
周围的士兵们,也瞬间反应过来,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
“赢了!我们打赢了!”
“二公子牛逼!!”
“川军跑了!我们打退川军了!”
“三百人打退了三千人!我们做到了!”
士兵们把帽子、步枪扔到天上,一个个激动得热泪盈眶,互相拥抱着,大喊大叫着。
他们打了十几年仗,从来没有打过这么痛快的仗!一枪没放,就打退了数倍于己的川军,还烧了对方的全部辎重,逼得对方狼狈撤军!
这要是说出去,能吹一辈子!
王铁牛转过身,对着陆景云,“噗通”一声,单膝跪地,右手握拳,狠狠砸在自己的胸口,声音洪亮,带着发自肺腑的敬畏和忠诚:
“二公子大才!”
“末将王铁牛,这辈子,跟定二公子了!”
“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若违此誓,天诛地灭!”
周围的卫队营士兵们,也纷纷跟着跪倒在地,三百人,齐刷刷地单膝跪地,对着陆景云,齐声大喊,声音在山谷里回荡,震得悬崖上的碎石,都簌簌往下掉:
“我等,愿跟定二公子!”
“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陆景云看着跪倒在地的三百名士兵,看着他们眼里的激动、敬畏、忠诚,心里微微一动,一股热流,从心底涌了上来。
他穿越到这个乱世里,三个月的时间,顶着所有人的质疑和嘲讽,逼着父亲封仓囤粮,顶着临阵抗命的风险,立下军令状,带着三百人来打这一场九死一生的仗,为的,不就是这一刻吗?
他要在这乱世里,握住自己的命运,握住陆家的命运,也握住这片土地上,上百万百姓的命运。
而现在,他做到了。
从这一刻起,这三百人,就真正成了他的兵,成了他在这乱世里,安身立命的第一块基石。
他伸出手,扶起了身前的王铁牛,又对着跪倒在地的众人,摆了摆手,声音平静,却带着千钧之力:
“都起来吧。”
“这一仗,不是我一个人赢的,是在座的每一位弟兄,一起赢的。”
“你们都是好样的。”
“但是,川军退了,只是第一步。”
“西边的马家军,还在河州边境等着我们。”
“这乱世里的仗,还远远没有打完。”
他抬起头,看向西边的天空,眼神深邃。
他早就安排好了第二手棋。
在他来琵琶谷的同时,他让陈敬之,他从南京带回来的同窗,金陵大学林学系的高材生,带着一队精锐骑兵,去了河州边境。
陈敬之懂植被,懂水文,懂草场,是他最信任的人。
民国十六年的甘肃,河州是马鸿宾的地盘,他手里的马家军骑兵团,是西北地界上最凶悍的骑兵部队,来去如风,悍不畏死。
这次陆宗山的主力部队被川军牵制在南边,马鸿宾早就动了心思,派了一个骑兵团,陈兵河州边境,就等着陆宗山和川军两败俱伤,他好南下摘桃子,抢占陇南的地盘。
马家军的骑兵,擅长长途奔袭,野战能力极强,陆宗山的部队,根本不是对手。
可骑兵的命根子,是战马。
战马离不开草料。
今年入夏以来的大旱,河州边境的草场,已经大面积枯黄,只有靠近大夏河支流的五处河谷草场,还有能喂饱战马的青草。
这五处草场,是马家军骑兵团南下的唯一草料补给,没有这些草料,他们的战马,就是一堆废肉,根本没法长途行军两百多里,南下秦州。
他给陈敬之的命令很简单:
带一队精锐骑兵,绕路赶到河州边境,在今天辰时,同时烧毁这五处关键草场,不留一片青草。
没有草料,马家军的骑兵团,就算再凶悍,也只能撤军。
陆景云站在悬崖上,目光紧紧地盯着西边的方向,心里平静,却也带着一丝期待。
陈敬之,应该也快传来消息了。
就在这时,西边的山间小路上,一匹快马,疯了一样冲了过来,马上的斥候,手里挥舞着一份文书,脸上带着激动到扭曲的笑容,人还没到,声音就已经传了过来:
“二公子!好消息!天大的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