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住的是一间独门独户的院子。
还是当年苏家为了感谢朱孝安的救命之恩帮忙置办的。
苏云笙心中冷笑。
前世原主快死时,朱孝安才告诉原主,当年根本不是他救的原主。
所以原主的爱情从头到尾就是个笑话。
还害的苏家家破人亡。
到头来才发现爱错了人。
不过现在她穿来了,没人能够白白占了苏家的便宜。
吃了她的都要给她吐出来。
……
众人闹闹哄哄的,刘翠花听到动静打开了门。
朱家其他人都去上班了,这会在家的只有朱母刘翠花和妹妹朱爱红。
听说苏云笙是来退婚的,刘翠花和朱爱红同款仰着下巴一脸的不相信。
就这小丫头黏着她家儿子/哥哥那劲,怕是她儿子/哥哥甩都甩不开,还主动退婚,说什么鬼话呢,鬼都不信!
苏云笙看到这母女二人,很好,又是欺负过原主的人。
今天就一并替原主讨回来。
她主动上前,从怀里掏出来一个细小的银手镯,将镯子递给了刘翠花。
学着原主说话的样子:“刘姨,这是我们两家定亲的信物,现在我还给你,请你把我家给的定亲信物也还给我。”
刘翠花一看这贱丫头来真的,顿时火冒三丈。
“呸,你以为你是什么好东西,还有脸来找我儿子退婚,小贱人,资本家果然生不出来好崽子。”
朱爱红也紧随其上:“哼,要不是你从小缠着我哥哥,我哥哥怎么可能跟你定亲,招娣姐姐不知道比你好多少倍,我哥才不喜欢你呢。”
朱爱红话音刚落,众人一言难尽的看着这一家人。
看来这小伙子搞破鞋这一家子都是知道的呀!
这都是什么人家啊!
“啪!啪!”
苏云笙二话不说,上去就给了刘翠花和朱爱红一人一个大逼兜。
打完定睛一看,嗯,不好看。
另一边再一人赏一个大嘴巴子。
众人:“嘶,看着真疼啊!”
有那对伴侣不忠的,都忍不住捂住了自己的脸。
心想:还好没遇到个这么厉害的媳妇,看来回去要对媳妇好一点。
在场大部分人,此时心都是偏向苏云笙这边的。
看到这么凶残的一幕,非但没有觉得苏云笙做的不对,还在心里给苏云笙找理由。
这都是因为这家人太过分了!
一家子合起伙来欺骗人小姑娘的感情!
小姑娘这么可爱,小姑娘能有什么错呢。
果然,苏云笙的眼泪随之就掉了下来。
她一脸的不可置信:“刘阿姨,爱红妹妹,原来,原来你们一直都知道孝安哥和林招娣搞破鞋!”
“哎,不是……”我们知道什么呀知道。
苏云笙继续捂脸哭泣:“亏我平时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省下的钱全给你们买了衣服和好吃的,你们,你们怎么能这么对我。”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这小姑娘虽然穿的衣服没打补丁,但一看就是穿了很久已经穿旧了的。
而面前的母女俩不说穿金戴银了,那衣服也都是全新的,而且面料看起来也都不便宜。
还有那脚上锃光瓦亮的小羊皮鞋,那是普通人一个月工资都买不到的。
还有那个搞破鞋的渣男,一身笔挺的中山装,让原本平凡的他看起来倒是有了那么几分人模狗样。
当然,最亮眼的还是脸上那越来越红肿的巴掌印。
众人看这一家子的眼神简直是一言难尽。
“呜呜,而且,而且你们家现在住的这个房子还是我爷爷当初送给你们的,朱叔叔的工作也是我爷爷帮忙找的!
你们,你们竟然……”
系统:【哎呦,宿主这演技不错哟,奖励奥斯卡影后级演技,演啥像啥,宿主再接再厉。】
众人:“哇哦!这么劲爆,这是一家子趴人小姑娘身上吸血啊!”
“这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啊!”
“吸人小姑娘这么多血,还要人家小姑娘爹娘留给小姑娘的工作,还打人,还搞破鞋,这一家子是什么极品哦。”
这人骂的正爽呢,就听旁边一个人小声道:“大姐,你小声点,这家的男人是割尾会的副主任,小心人家让红袖章把你给抓走咯。”
旁边几人也听到了,蛐蛐的声音都跟着小了些。
但是也有那头铁的不信邪,“割尾会副主任怎么了,我家八辈贫农,就我一个工人阶级。
我就不信了,割尾会还能割人民的尾巴。
要抓也是先抓他们家那个搞破鞋的。”
“你们,你们这些穷鬼,一群没见识的蠢货,苏云笙那个小贱人说什么你们就信什么,她是给你们什么好处了!
我要去割尾会举报你们,让人把你们都带走关起来。”
刘翠花简直要疯了,再让这些泥腿子在这说下去,他们家还怎么做人。
“苏云笙,你个赔钱货,贱丫头,你就是配不上我哥哥,要退婚也是我哥哥退婚,反正我哥早就想甩了你了。”
朱爱红从小就不喜欢苏云笙,因为苏云笙从小就比她优秀,还比她漂亮,衬得自己像是一个丑小鸭一样。
而且明明和她一样大的年纪,这不要脸的贱丫头为了她哥哥竟然连连跳级,竟和他哥一起高中毕业了,而她自己现在也才念初中而已。
这样的人,朱爱红是坚决不想让她做自己的嫂子的,要不然岂不是要被她压一辈子。
苏云笙气笑了。
“呵,你要不让你哥撒泡尿去照照自个,看他哪里配得上我?
我稀罕他的时候他是勉勉强强能够及格,可是现在我不稀罕他了,他在我眼里就是一坨狗屎。
就这样的狗屎还去学人家搞破鞋,真是屎壳郎转粪球,周围全是屎。
幸好我现在清醒了,不愿再跟你们这些米田共为伍。
赶紧把我的订婚信物还给我,我们趁早一拍两散。”
朱孝安被苏云笙的话惊得呆住了,他没想到苏云笙是这么看自己的。
随之而来的就是无尽的怒火。
哼,你不稀罕我,我还不稀罕你呢,退婚就退婚。
试问哪个男人会喜欢这种把自己踩在脚下的另一半。
在他心里隐秘的角落里,自己永远是那个,在小公主一样的小女孩面前,羞窘的抬不起头的小乞丐。
哪怕他爸现在已经是割尾会的副主任了,这种感觉仍然如附骨之蛆一般,折磨着他骄傲的自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