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今夏跑出很远才停下,靠在墙上剧烈喘气。
现在该去哪?陆家得罪死了,回不去,王家更是龙潭虎穴……原主在这个世界,举目无亲,连一个朋友都没有。
厉家!
脑袋里突然闪过这个念头,厉家,那个被查封,早已没有人住的厉家。
有了希望,就有了动力,陆今夏打起精神,凭着记忆中的位置,朝厉家方向走去。
也不知走了多久,终于,在一片黑暗中出现了一栋房子。
比周围房子明显高大、气派许多的青砖院落,还是小二楼带独立小院洋房,只是如今没有人住,无人打理,显的破败不堪,大门上交叉贴着两张显眼的封条。
这里就是厉家。
陆今夏心脏怦怦直跳,一半是找到藏身地的激动,一半是对这阴森环境的恐惧。
她环顾四周,确认无人,才小心翼翼地绕到院墙侧面。
记忆中,后院的墙根边有个被破草席挡住,塌了半边的狗洞。
果然,在一堆枯死的杂草后面,她找到了那个洞口。
陆今夏趴在地上,先把怀里的黑盒子塞进去,然后一点一点艰难地往里爬。
终于,她整个人挤进了院子。
陆今夏大着胆子,来到门前,轻轻一推,门就开了。
里面的家具都在,除了上面布满灰尘,完好无损,毕竟距离厉家目前下乡,也只过去一个月。
陆今夏不敢开灯,坐在沙发上,抱紧身体,才发现她一直在颤抖。
不是冷,是害怕,原来她一直在害怕,只是肾上腺素飙升,自己又情绪激动,一时没发现。
现在放松下来,才发现身体冷的像块冰,好冷……好饿……
把沙发上的毛毯全都裹在身上,把自己裹成一个蝉蛹,在沙发上翻滚。
“嘶。”
陆今夏的手指好像碰到什么尖锐的东西,一时疼的厉害。
“什么东西?”她摸黑把手伸进沙发里面摸索,摸到一个圆圆的散发着一股热意的东西。
什么玩意?暖手宝?
可惜屋里黑咕隆咚的,什么都看不到。
陆今夏不由在掌心握紧,冰凉的双手满脑子有了温度
黑暗中,陆今夏看不到的地方,手指上的血液被一丝丝吸食进去,下一秒,沙发上的陆今夏消失了。
回过神来,她已经不在沙发上,面前像是另一个地方,一片莹白的光芒笼罩着四周。
她正站在一片松软、黝黑得发亮的土地上。
土地不大,目测只有一亩地左右,边缘都是白雾,看不清界限。
在黑土地的正中央,一眼泉水正在往上冒着喷泉,挥洒在土地上。
旁边还有一块面积很大的空地。
“空间……土地……灵泉……”陆今夏喃喃自语,心脏狂跳得几乎要撞出胸腔,看了那么多小说,她居然也有了属于自己的金手指。
哈哈哈哈哈,陆今夏双手叉腰,笑的猖狂至极。
有了这金手指,就算她是头猪,也能飞的起来。
陆今夏趴在灵泉上,用旁边的水瓢舀起,狠狠喝了一瓢。
瞬间感觉身体暖哄哄的,舒服不少。
“好东西,这可真是好东西。”
心念一动,陆今夏就从空间里出来。
沙发还是那个沙发,外面的天微微亮,一束阳光正好照射进来。
陆今夏拿起手里的东西,仔细查看,发现是一块圆形的墨黑色玉佩,上面刻着不知名的花纹,像是山海经上面的异兽。
陆今夏得了宝贝,爱不释手,反复试了几次,发现只要她想,人立刻就能进去空间里面,东西也能立刻消失,出现在空间里面,意识也可以在空间里面存取东西。
“哇咔咔,嘎嘎嘎,太棒了,真是太棒了。”
陆今夏兴奋的怪笑,四肢不协调的原地跳起舞来。
“咕~咕~。”
“唉,看来灵泉水再好,也填不饱肚子呀。”
陆今夏开始在屋里转悠,终于在抽屉里找到根红绳,把玉佩牢牢穿起来戴在脖子上。
她从屋里找出张纸笔,开始在上面写写画画。
根据原书剧情,男主一家都被下放到一个叫小马村的地方,这个村子又小又穷,男主一家在那里改造三年,确实受了不少苦,尤其是男主母亲,更是落下个终生咳嗽的毛病。
她现在没地方去,哥嫂反目成仇,还有王兴这个隐形炸弹在,最好就是下乡去找男主,书里说男主武力值很强,教训个混混应该不难。
心里有了主意,下一步就简单多了,既然要下乡,物资可少不了,现在身上有一千多块大洋,算是个小富婆。
按原主记忆,每天早上6点钟,在城西那边会有早市,那里卖什么的都有。
一会儿,就去那里买些东西,再放到空间里面。
陆今拿着笔列了个购物清单。
吃食方面是大头:米面油,肉类,鸡蛋,做饭的调料都要买,还要买的多些……
还有衣服,买衣服太贵了,而且她也没那么多钱。
只能买些好看的布料,下乡后找人帮忙做了。
还有鞋底,乡下路都不好走,很费鞋,得厚实柔软些,这个也得找人帮忙做。
对了,还要买些护肤品,虽然原主长得漂亮,但再漂亮的女人不保养也不行。
还有买些棉花,现在虽然是二月中旬,但天气还是很冷,没有棉花可不行。
还有锅碗瓢盆,水杯,暖壶,牙刷牙膏,洗发水,毛巾肥皂,红糖白糖。
对了,还要买些常用的药品。
……
要买的东西实在太多了,也不知道这点钱够不够,还是先去早市看看吧。
陆今夏有些嫌弃的看看身上的大红棉袄,总觉得别扭,没有穿外衣总感觉在裸奔一样。
现在特殊情况,也顾不得这些了,下乡后,一定要做几身称心的衣服。
从屋里找到一块灰色头巾,陆今夏往头上一裹,就露出俩眼珠子,别人一看,还以为是个老婶子。
顺着原路狗洞爬出去,又从院子里找了个破旧的竹筐背在身上。
拍拍身上的土,迎着朝阳:“搞定,出发。”
背着竹筐,打扮成老嫂子的陆今夏健步如飞,直奔城西而去。
说是早市,其实更像黑市多些,人不少,但都比较安静,各自讲各自的价钱。
也有不少像陆今夏一样打扮的人,这个年代,财不外露,买些东西大家都很谨慎。
她来的早,刚一进去,就看到不远处有一个屠夫,正在现杀猪肉。
猪肉在这个年代可是比金子都值钱。
猪肉摊旁围了一圈人,大家都盯着这头白花花的大肥猪。
陆今夏加快脚步,费力挤进人群,大声说:“这头猪我买了。”
杀猪的小伙子愣住,有些不敢相信:“大娘,这一头猪你都要了。”
“没错,家里三个儿子,都要娶媳妇,得办酒席,这头猪我都要了,多少钱?”
听到这话,其他人都渐渐散开了,人家家里三个儿子,还敢买这么一头大肥猪,肯定是个有钱人。
哪像他们,买一两斤肉还的犹豫半天,扣扣搜搜的。
小伙子遇到个大主顾,也高兴极了:“大娘
,这肉我平时卖九毛一斤,但你都要,给我八毛五就行。”
陆今夏有原主的记忆,知道这个价钱已经十分公道了。
“行,给我切成一块一块的,把猪皮都割下来。”
猪肉可以炒,煎,炖,猪皮可以做猪皮冻,卤猪皮,而且这种农家自己养的猪肉,特别肥,特别香。
作为一个专业的美食博主,陆今夏别的不会,吃这方面那可是一骑绝尘,别人拍马都赶不上。
小伙子刀功了得,速度很快,刷刷十几刀下去,每块肉都切得整整齐齐的。
“好了,大娘,我称了下,一共271斤,就算你270斤,总共229.5块钱。”
“行,你把肉给我搬到那边的小巷子里去,一会我儿子过来取。”
“成。”小伙子扛着猪肉,搬到小巷子里,拿着钱就急忙离开了。
陆今夏瞧见四周都没人,立刻把猪肉全部收进了空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