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道之上,仿佛被一道无形的线,分割成了两个世界。
一边,是福王朱常洵的仪仗。
锦绣旗幡如林,遮天蔽日。金瓜、斧钺、朝天镫,在冬日的阳光下闪烁着刺目的光芒。
数百名护卫穿着光鲜的飞鱼服,个个膘肥体壮,脸上带着京畿大藩特有的倨傲。
仪仗中央,一顶三十二人抬的巨大暖轿,四周垂着明黄色的流苏,奢华得如同一个小型的移动宫殿。
整个队伍,臃肿,华丽,充满了令人作呕的富贵气。
另一边,是朱至澍的队伍。
不过百步之遥,却是截然不同的景象,一千名黑衣的靖武军,沉默如铁,队列笔直如刀裁。
没有一丝多余的色彩,只有兵器与甲胄反射出的森冷寒光。队伍的最前方,那口薄皮棺材和为国除贼的惨白旗幡,像一个最恶毒的诅咒,钉在所有人的视线里。
整个队伍,精悍,肃杀,散发着一股刚刚从血与火中走出来的煞气。
暖轿的轿帘被缓缓掀开,一个痴肥的身影,在两名美貌侍女的搀扶下,艰难地走了出来。
正是大明福王,朱常洵。
他头戴翼善冠,身穿绣着四爪团龙的亲王常服,只是那身华贵的衣服,被他肥硕的身体撑得变了形,远远看去,像一个被锦缎包裹的巨大肉球。
“蜀王世子,朱至澍!”
朱常洵的声音,尖利而油腻,充满了被冒犯的怒火。“你可知罪!”
他没有按辈分称呼,而是直呼其名,上来便要兴师问罪。
他身后的河南官员和王府长史们,个个挺起了胸膛,准备欣赏一出好戏。在他们的地盘上,一个十四岁的外地小毛孩子,还能翻了天不成?
然而,朱至澍的马车,车帘纹丝不动。
回应他的,是靖武军的校尉,中气十足的冰冷声音:“福王殿下,我家世子殿下乃万历爷亲封,论辈分,与圣上同辈。殿下您,当称一声皇叔。”
一句话,让朱常洵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
辈分!
该死的辈分!
他朱常洵是万历皇帝的儿子,朱至澍是蜀王一脉,算起来是太祖朱元璋的十世孙。从朱元璋往下排,朱至澍的至字辈,确实比朱常洵的常字辈高了一辈!
他一个四十多岁、富甲天下的实权亲王,居然要管一个十四岁的毛头小子叫皇叔?
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放肆!”福王府长史跳了出来,指着靖武军校尉厉声喝道,“世子无诏出蜀,已是违制!冲撞福王仪驾,更是大不敬!还不快快下车请罪!”
就在这时,朱至澍的马车帘子,终于被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掀开了。
少年缓步走下马车,依旧是那身便于活动的深蓝色长衫,与对面朱常洵的盛装形成了无比刺眼的对比。
他没有看那叫嚣的长史,目光直接落在了朱常洵那张肥脸上,嘴角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皇侄,别来无恙?”
平平淡淡的四个字,却像四记耳光,狠狠抽在朱常洵的脸上。
皇侄!
他居然真的敢叫!
朱常洵的眼角疯狂抽搐,肥硕的身体气得发抖。
他指着朱至澍,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只能指着朱至澍身后那口棺材,怒吼道:“你……你……那是什么东西!你送本王的贺礼,本王收到了!今日,你必须给本王一个交代!”
他终于把话题扯到了自己最核心的委屈上。
送活人棺材,这是不死不休的羞辱!他今天就是要把这件事闹大,闹到人尽皆知,让天下人都看看这蜀王世子是何等的猖狂悖逆!
“交代?”朱至澍笑了,那笑容,在冬日里竟让人感到一丝寒意。
他没有理会朱常洵的质问,反而转身,对着自己队伍前头的那口棺材,抬了抬下巴。
“皇侄说的是这件东西吗?”
他缓步走到棺材旁,伸手,轻轻拍了拍棺盖,发出砰砰的闷响。
“此棺之中,乃是东厂百户,阉党爪牙,国贼赵无臣。”
朱至澍的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入在场每一个人的耳中。“此獠在襄阳荼毒百姓,构陷忠良,甚至意图不轨。本世子奉旨入京,正要将此贼献俘阙下,请圣上裁决。”
他转过头,看着脸色变幻不定的朱常洵,笑容变得意味深长。
“本世子此行,乃是为国除贼,乃是为君分忧。不知皇侄当道拦路,是何用意?”
“莫非……”朱至澍的语调陡然一沉,目光如刀,“皇侄与这棺中的国贼,是同党?”
轰!
朱常洵的脑子,像是被一柄重锤狠狠砸中!
他本是来兴师问罪,问那口空棺材的。可这小畜生,三言两语,就把话题引到了这口装着死人的棺材上,还直接给他扣上了一顶国贼同党的大帽子!
这帽子,谁敢戴?
“你……你血口喷人!”朱常洵气急败坏地吼道。
“哦?不是同党?”朱至澍故作惊讶,随即一脸诚恳地做出一个请的手势。
“既然不是同党,那正好。为证清白,不如就请皇侄上前一步,亲手打开这棺盖,查验一下这国贼的尸首,如何?”
他看着朱常洵,一字一顿,声音不大,却如惊雷贯耳。
“皇侄,这口棺材,你验,还是不验?”
死寂。
针落可闻的死寂。
所有人都被朱至澍这石破天惊的一问,给镇住了。
验?
去开一个东厂百户的棺材?
朱常洵再蠢也知道,这棺材盖一旦掀开,他福王就等于公开站队,承认了赵无臣是国贼,就是明明白白地站在了魏忠贤的对立面!
为了一个面子问题,去得罪权倾朝野的九千岁?他朱常洵还没疯!
可若说不验……
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千百双眼睛看着,他一个亲王,被一个少年皇叔逼问,连上前验一个国贼尸首的胆子都没有。
他福王的脸,河南官场的脸,往哪搁?
他等于当众承认,他怕了!他怕东厂,怕阉党!
朱常洵脸上的肥肉,开始不受控制地颤抖,豆大的汗珠从他额头滚落,瞬间浸湿了鬓角。
他看着那口薄皮棺材,仿佛看到的不是一具尸体,而是一个张着血盆大口的深渊。
进,是万劫不复。
退,是颜面扫地。
他身后的河南官员们,一个个脸色煞白,噤若寒蝉。
他们这才明白,自己这些人眼中的小毛孩子,根本不是什么蜀地来的土包子,而是一头吃人不吐骨头的过江猛龙!
他不是在问验不验棺。
他是在问,你福王,是跪着,还是站着!
“皇叔……说笑了。”朱常洵的喉咙里,艰难地挤出几个字,声音干涩得像是砂纸在摩擦。
“区区一个国贼,何须本王亲自动手……本王只是……只是关心皇叔你……”
他的气势,已经彻底垮了。
朱至澍嘴角的笑意更浓了。
他知道,这条养在洛阳的肥猪,已经被他一句话,钉死在了耻辱柱上。
“既然皇侄不愿为国分忧,那也无妨。”朱至澍淡淡道,仿佛给了他一个天大的台阶下。
“本世子还要赶着入京,向圣上献俘、献金、献策,就不多奉陪了。”
他转过身,准备上车。
那姿态,仿佛只是在路上偶遇了一个不懂事的晚辈,教训了两句,便要继续赶路。
朱常洵站在原地,只觉得一股热血直冲头顶,屈辱、愤怒、不甘,几乎要将他的理智焚烧殆尽。
他输了。
输得一败涂地。
就在这剑拔弩张而又诡异万分的气氛中,一个清朗而威严的声音,忽然从官道一侧的林间响起,打破了这令人窒息的僵局。
“且慢!”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一骑快马,从林中驰出。马上之人,身着绯色官袍,头戴乌纱,面容清瘦,眼神却如鹰隼般锐利。
他身后,还跟着十数名骑着马的官差。
那人翻身下马,看了一眼福王,又看了一眼朱至澍,最后目光落在那口棺材上,眉头紧紧皱起。
他对着福王和朱至澍的方向,长揖及地,声如洪钟。
“都察院河南道监察御史,左光斗,参见福王殿下,参见蜀王世子殿下!”
“光天化日,官道之上,两位殿下陈兵对峙,成何体统!”
“这口棺材,本官,要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