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七年(公元541年,辛酉年)
春天正月辛巳日,梁武帝去南郊祭祀,完事还大赦天下。辛丑日,又跑去祭祀明堂。
宕昌王梁企定被手下给杀了,他弟弟梁弥定上位。二月乙巳日,梁朝封梁弥定为河、梁二州刺史,还让他接着当宕昌王。辛亥日,梁武帝去耕种藉田。
西魏幽州刺史顺阳王元仲景因为犯了事,被赐死。
三月,西魏夏州刺史刘平伏占据上郡造反,大都督于谨出兵把他给抓住了。
夏天五月,梁朝派兼散骑常侍明少遐等人去东魏访问。秋天七月己卯日,东魏宜阳王元景植挂了。
西魏让侍中宇文测当大都督,管理汾州事务。宇文测是宇文深的哥哥,这人治理地方简单又惠民,很得民心。汾州和东魏接壤,东魏人老来捣乱抢劫,宇文测抓住他们后,不仅松绑,还请他们吃饭喝酒,以礼相待,给他们粮食,派人护送出境。东魏人觉得特不好意思,就不再来骚扰了,汾州和晋州之间开始互通往来,大家都夸宇文测干得漂亮。结果有人跟丞相宇文泰告状,说宇文测和境外勾结,宇文泰生气地说:“宇文测是在帮我稳定边境,我了解他,你们别挑拨我们兄弟关系!”说完就把告状的人给砍了。
西魏丞相宇文泰想改革时政,搞出强国富民的办法。大行台度支尚书兼司农卿苏绰那是把自己的本事全使出来,全力支持。他们减少官员数量,设置两种基层长官,还搞屯田,给军队和国家增加物资。苏绰还搞出六条诏书,九月开始施行:一是要内心清正,二是要重视教化,三是要充分利用土地,四是要选拔贤才,五是要慎重处理案件,六是要让赋税徭役公平。宇文泰特别重视这六条诏书,不仅放在自己座位旁边,还让各个部门的官员背诵学习。要是地方官员不熟悉这六条诏书和相关的户籍、赋税统计方法,都不能当官。
东魏让官员们在麟趾阁讨论制定法律制度,叫《麟趾格》。冬天十月甲寅日,开始颁布施行。乙巳日,东魏征调五万人去修漳滨堰,干了三十五天完工。
十一月丙戌日,东魏任命彭城王元韶为太尉,度支尚书胡僧敬为司空。胡僧敬本名胡虔,大家都叫他的字,他是胡国珍哥哥的孙子,也是东魏皇帝的舅舅。
十二月,东魏派兼散骑常侍李骞到梁朝访问。
交趾的李贲家里世世代代都是豪门大族,但他当官当得不顺心。有个叫并韶的人,文章写得特好,去吏部求职,吏部尚书蔡撙觉得并姓没有前代贤人,就只给他个广阳门郎的小官,并韶觉得特丢人。李贲和并韶回到老家,就商量着造反。正好交州刺史武林侯萧咨这人又苛刻又暴力,不得民心。当时李贲在德州当监军,就联合好几个州的豪杰一起反了。萧咨给李贲送了些财物,自己跑回广州。梁武帝派萧咨和高州刺史孙冏、新州刺史卢子雄带兵去平叛。萧咨是萧恢的儿子。
这一年,西魏又增加了十二条新制度。
东魏丞相高欢发现各个州征收的绢帛不符合以前的标准,老百姓苦不堪言,就上奏请求都按四十尺一匹来征收。从天下大乱以来,西魏的农民和商人都没法好好干活做生意,六镇的老百姓都往内地迁移,到齐、晋一带找吃的,高欢就借着这些人成就了霸业。东魏、西魏分裂后,连年打仗,河南的州郡都长满了荒草,不管公家还是私人都穷得叮当响,好多老百姓都饿死了。高欢就命令各个州在河边、渡口、桥梁附近设置粮仓,储存粮食,方便转运,既能供应军队,又能防备饥荒。还在幽、瀛、沧、青四个州靠着海边的地方煮盐。这么一来,军队和国家的开支勉强能维持。到这时候,东边连着几年大丰收,一斛谷子才卖九文钱,崤山以东的老百姓生活才稍微好过点。
东魏尚书令高澄娶了静帝的妹妹冯翊长公主,生了个儿子叫高孝琬,朝廷里的权贵都去祝贺。高澄说:“这是皇上的外甥,得先给皇上道喜。”过了三天,皇帝亲自到高澄家,赏赐了一万匹锦彩布绢。这下可好,那些权贵们都争着送礼,高澄家十个屋子都堆满了财物。
东魏临淮王元孝友上奏说:“现在的制度是一百家为一族,二十五家为一闾,五家为一比。一百家里面有二十五个小头目,这些人都不用服徭役,搞得苦乐不均,就像羊少狼多,还互相欺负,这毛病由来已久了。京城的各个坊里,有的七八百家才一个里正、两个史,各种事务也没耽误,何况外地的州呢!我建议还是保留三正的名称,但每个闾只设两个比,这样算下来,每个族能省下十二个劳动力,上缴的绢帛和服兵役的人数,都能增加不少。”这事儿交给尚书处理,结果就没下文了。
安成有个叫刘敬躬的,靠妖术忽悠了不少人,很多人都信他。
【内核解读】
这段关于大同七年(公元541年)的史料,生动展现了南北朝后期东魏、西魏、南梁三方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动态,其中蕴含的历史逻辑与治理智慧,即便放在今天仍值得深思:
制度革新:乱世中的破局尝试
这一年,东魏与西魏的制度改革形成鲜明对比,折射出政权生存的核心诉求:
--西魏宇文泰与苏绰的“六条诏书”:以“清心”“敦教化”“尽地利”等六条为核心,直指吏治、民生、生产等根本问题。尤其“非通六条及计帐者不得居官”的规定,将制度执行力与官员任用直接挂钩,体现了“务实为先”的治理思路。这种以“顶层设计+刚性执行”推动改革的模式,为西魏(后续北周)的崛起奠定了基础——通过精简机构、推行屯田、均平赋役,既解决了战乱中的资源困境,也重塑了政权与民众的关系。
--东魏《麟趾格》的制定:作为“议定法制”的成果,其本质是通过规范法律稳定统治秩序。但东魏同时面临“调绢旧制扰民”“民多饿死”的现实,即便高欢推行“四十尺为匹”“置仓积谷”“煮海为盐”等措施,仍难掩其依赖“六镇流民”“武力扩张”的政权底色。制度改革更多是应对危机,而非系统性重构。
治理困境:权力与民生的博弈
--南梁的“基层溃烂”:交趾李贲之乱,根源在于“仕不得志”的地方豪强与“刻暴失众心”的官员之间的矛盾。吏部尚书蔡撙因“并姓无前贤”轻视并韶,暴露了门阀制度下的阶层固化——寒门精英上升无门,最终与地方势力结合走向反叛。这印证了:当制度无法容纳社会活力,权力的“傲慢”终将引发底层的反噬。
--东魏的“结构失衡”:临淮王孝友指出“百家之内有帅二十五”的弊端,揭示了基层组织的臃肿与不公——管理者“征发皆免”,百姓“苦乐不均”,本质是权力分配与责任承担的脱节。而改革建议“寝不行”,则反映出既得利益集团对制度优化的阻挠,为东魏后续的衰落埋下伏笔。
经济逻辑:资源分配决定政权韧性
--西魏通过“置屯田以资军国”,将土地资源与军事需求结合,实现“耕战一体”,是小农经济下应对战乱的有效策略;
--东魏“滨河置仓”“傍海煮盐”,依托地理优势构建“漕运+盐业”的经济体系,虽暂时缓解“军国之费”,但“河南州郡鞠为茂草”的现实,说明其经济复苏局限于局部(东方“连岁大稔”),未能根本改变南北分裂、民生凋敝的格局。
--对比可知:经济政策的可持续性,取决于是否兼顾“军事需求”与“民生底线”。东魏“谷斛至九钱”的短暂繁荣,因缺乏对“河南荒芜”的治理,终究是区域性、暂时性的;而西魏“尽地利”“均赋役”的政策,更贴近民生根本,为其后来统一北方积蓄了潜力。
历史启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平衡”
--权力与民心的平衡:宇文泰“六条诏书”强调“清心”“恤狱讼”,本质是约束权力、体恤民生;而南梁武林侯咨“刻暴失众心”、东魏“调绢旧制扰民”,则因权力滥用激化矛盾。
--传统与革新的平衡:西魏“减官员,置二长”是对旧制的精简,却保留“三正”等传统基层架构;东魏《麟趾格》既“议定法制”,又延续“四十尺为匹”的务实调整,说明完全割裂传统的改革难以落地,而固守旧制则必然被时代抛弃。
--效率与公平的平衡:东魏“羊少狼多”的基层困境,核心是效率(管理覆盖)与公平(负担分配)的失衡;西魏“均赋役”与东魏“仓积谷以备饥馑”,虽路径不同,却都指向“公平分配资源以维持系统稳定”的核心诉求。
总之,大同七年的历史片段,如同一面镜子:在分裂与战乱的大背景下,政权的存续不仅依赖军事力量,更取决于制度能否回应民生需求、平衡各方利益。无论是宇文泰的“六条诏书”,还是高欢的“积谷煮盐”,其成败最终都由“民心向背”与“资源可持续性”决定——这一规律,在后世的历史中不断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