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芃知道在自己领地南方,翻过叫做喀尔巴阡山的山脉,有一个相当繁荣的国家,叫做罗马。
商人和细作带回来的消息,说这个国家的人也是黑头发黑眼珠,相貌英俊。国家有繁华的城市,有巨大的建筑,有强大的军队。这个国家一直在向南向西扩张。
只不过因为喀尔巴阡山山地的阻隔,大秦的军队现在很难突破山脉抵达那个叫做罗马的国家。赵芃一直对这个国家有所警惕,也充满兴趣。但是山脉比大海还难以越过,这不得不说是一个遗憾。
最担心归来的舰队通过这个国家的领地,若是这个叫做罗马的国家有传说中的那么强大,那么这种遭遇很可能是一场灾难。
大秦的军队擅长在平原作战。参谋团队给赵芃的建议,是从西海城向西,抵达大海之滨后继续向南,对叫做“高卢”的这个地区进行征服,在高卢沿海建立据点,尝试接应归来的探险勇士。
这个方案似乎可行。赵芃在西海城的公爵府敲起了聚将鼓。
一面直径六尺的牛皮大鼓,发出咚咚的响声,鼓点的节奏和人的心跳节奏几乎相同,鼓声响起,人们的心脏就跟鼓声一起跳动。
据说巩邑理工大学的一位教授专门研究声音方面的学问,给这种现象取了个名字叫做共振。
这种共振的声音,让人心魂摇动。也让大地和城墙都隐隐发出震颤。
在旷野上耕作的农夫,放下了手里的草叉,跑回到田地边自己的土屋里,从一个旧木箱子里找到一套黑色的衣袍,穿戴在身上。将头发束成一个偏左的发髻,套上黑色的头巾,用一根红色的丝带束紧头巾。
腰间扎上一根宽阔的皮带。深深吸了一口气,腰带束紧。
衣服和腰带都有一点紧。
在这块土地上已经放松了好几年,经营着这块两千亩的农场。娶了当地的黄头发大屁股的女子,生下了几个混血的子女。白天在田地里流汗,夜晚在女人身上流汗……
其实这几年的日子过得很安逸。
身材多多少少有点发福了。
本以为就这样放下矛戈,成为一名深耕这块大地的农夫,为自己的家族在这块远离长安万里的地上开枝散叶。
没想到,还是听到了这个聚将鼓。
从箱子最底下,找到那柄腰刀。厚牛皮的刀鞘,刀柄上缠裹着一圈圈的细麻线。这刀子的护手已经氧化乌黑,甚至有一点点锈斑。
抽出刀来。还好。当初这个刀子用厚厚的猪油涂抹过,虽然已经很多年没有擦拭,可也没有生锈。
从床地下抽出一块破麻布,小心的擦拭掉刀身上的猪油,空气中充满了一种陈旧的哈喇味。抹尽这层油以后,刀子又闪耀着冰冷冷的寒光。
女人一声不吭的看着男子穿衣。擦刀。
“你要离开我们吗?”女人用并不准确的秦言问男人。
“是的,女公爵召集旧部回营,接下来要有战事了。”
“我们怎么办?”女人问。
“继续种好地,等我回来。”
“很担心您……”
“大秦的军队是无敌的……如果我回不来,女公爵会派人来通知你的。到时候你就再找个男人嫁了吧。但是如果我不在的时候你跟野男人勾三搭四……”男人忽然露出一个凶狠的笑容:“我弄死你们!”
女人怯懦的上来帮助男人整理衣服和头发,弄整齐了以后,用力抱住了男子。
“松开吧!我要离开了”男人说。
女人后退两步,拉过两个拖着鼻涕的几个孩子,按着孩子们的头,给男人行礼告别。
男人咬了咬牙,大踏步走出门去,右手紧紧的握着腰间的刀柄。牙关紧咬,腮帮子横肉鼓起。
他不敢回头,生怕一回头就会心软。和女人也生活了几年,虽然说这个女人皮肤白眼睛大胸大屁股大,但是其实并不是秦人所喜欢的那种美人——鼻子太大、身体太白、身上还毛茸茸的。可是不管怎么样说,和女人一起在床上滚了好几年,也生出很多感情,还有那几个娃儿,虽然相貌多多少少有点蛮人的样子,但是毕竟是自己的种,就这么扔在身后,自己独自走上战场,怎么能割舍得了呢?
自己已经不再是那个毫无牵挂的士兵了。
不,自己从来都不是毫无牵挂的士兵,当初在大秦应征入伍的时候,这些年也一直挂念着老子娘,从军生涯,心心念念就是杀敌立功,为家里挣的一个小爵位,让老子娘能得到更多的封赏田宅。
只是一路远征到这里,离乡万里,又因为这黑国没有战事,这才解甲归田,领受了长公主颁赐的两千亩土地,做了一个黑国的农夫。
又娶了本地土着的姑娘,开枝散叶。
要是带着这个蛮人婆娘回到故乡,老子娘看到娶了这么个大胸大屁股黄头发的婆娘,不知道会如何说,会嘲笑自己吗?
只是这万里之外,哪儿有什么秦国的姑娘!
现在西海城已经开通了铁路,据说辗转换车,十几天时间就能回到长安,这一战回来,攒够些回城车票钱,带上本地得来的特产礼物,应该想办法回一次故乡——带着女人、带着娃儿们去祖坟祭拜上香,我庄炎如今也是有娃的人了!
这名叫做庄炎的老兵,就这样握着腰里的刀,头也不回的踏上乡间土路,向着西海城的方向,一路走去。
无数乡间的农夫,如庄炎一样,换下了农夫的粗麻衣,改穿秦军的黑布袍,腰挂战刀,一步一步从旷野的民居走向通往西海城的土路,无数这样的老兵在路上相遇,也便自动集结成队列,按照秦军行军的方式,成队在大路上前行,渐渐走出万夫不当的气势。
在长安万里之外,仍然是大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