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不走剧情爽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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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错过约定时间?噶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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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春和宋景华是两个不同地方的人。

马春家住洪城,宋景华家住唐城。二人相距千里。

本来没有交集的两个人,因为都到一个叫钱塘的地方去玩,由此相识,故而结伴同行。

不想二人志同道合,一见如故,互相引为知己。

玩了大约一个月,二人分道扬镳,约定过年元宵时节,马春到宋景华家去,二人再把酒言欢,一醉方休。

一晃元宵时节已到,一大早宋景华就安排老仆人准备酒菜。

而宋景华一大早就开始在家门口张望,希望能看到好友。

可是他从一大早就等,等到中午,又等到晚上,又到夜里子时,也不曾看见马春的身影。

从最初的满心欢喜,到满怀期待,到满心失落,到有点失望,“莫非马兄忘记了我们的约定?”

老仆人看着自家少爷一天啥也没吃,就为了等人,就劝他:“少爷,你还是少吃点东西吧?”

“成叔,我没胃口,先放那里吧”。

老仆人又劝,毕竟是自己亲眼看着长大的:“少爷,吃些吧?要不然自己的身体也受不住呀。”

见少爷还是没反应,老仆人絮叨说:“莫不是马公子有了什么事情绊住了脚?或者是他忘记了与少爷您的约定?”

宋景华眼睛一亮,“对!他一定是有事情耽搁了。我了解他,他绝对不会无故失约的。他把承诺看的比性命都重要。”

宋景华还真说对了。

马春一个月前就从老家开始往唐城走,他家里没有其他人,只身一人,不在家过年也是一样。

走到半路,碰到有全城搜抓盗贼的,戒严了两天。

出来后又抓紧赶路,又碰到一窝山匪,看他孤身一人就要把他拉上山入伙,他不去,被揍个半死,又养伤了半个月,才堪堪能骑马而行。

这一弄,离赶往唐城的时间,越来越近,他越来越体力不支。

到了元宵节这一天,还在快马加鞭赶路,马儿都要累的吐血,他自己也被颠的浑身散架,也要往前赶路。

路人看不下去,劝他,“公子,你还是歇歇吧?别说你,你的马都遭不住了呀,

再说你有什么急事,若是怕错过时间,可以先用信鸽,说明情况呀。相信对方也不是不讲道理之人,会理解你的”。

马春心里懊恼,我怎么没早想到要先用信鸽寄个信件呢?如今约定时间已到,我人赶不到,就算是寄信,也到不了了呀。这可如何是好?

转眼到了夜晚,马春更加焦急,“我听闻鬼可以一日千里。不如变成鬼试试?”

说干就干,没有丝毫犹豫的就噶了自己。

多多感慨: 【古人真的好重承诺呀。】

【可不是咋的。要不会有成语一诺千金吗】

然后他真的变成了鬼,在子时三刻,赶到了马景华的家里。

站在大门口,脸上轻松一笑。

老仆人看到了,赶紧招呼:“马公子?!”

宋景华听到声音,赶紧跑出来,抱着马春就大笑:“我就知道,马兄绝不会失言的!”

马春也笑起来:“我来迟了。”

“不迟,现在还未到四刻。咱们还可以畅饮一番。走!成叔,备酒!”

二人真是饮的酣畅淋漓,趴在桌子上睡的东倒西歪。

第二天一早,宋景华迷迷糊糊之间,听到声音:“宋兄,昨日一见,人生已无遗憾。终究人鬼殊途,我要离开了。你珍自保重。”

睁开眼,发现屋子里就他一个人,马春已不见踪影。想到刚才听到的话,又想到昨天刚见到时他冰冷的身体,席间说过的路上奇遇,宋景华沉默。

原来是真的,真的有人为了承诺,会把自己变成鬼。

“所以你是说想救下马春?”生姜问宋景华。

“是的。人生知己难求,一人足矣。他死后,我也再无与人大醉过。”

“了解。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嘛。”

“生姜生姜,快,今天是元宵节了,马春快撑不住了!”多多催道。

生姜瞬移,瞬间接住了快要从马上摔下来的马春。

“这位兄台,你的马都快要死掉了耶。你不心疼吗?”生姜问。

“宋兄?你怎么来了?”马春稳定下来,居然看见了生姜。

“我掐指一算,你今日将到不了唐城了,所以提前来接应你啊。”生姜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马春笑了:“虽然我不知道你是谁,但我想你能用宋兄的肉身,与我相见,说明肯定是与他有关。”

“并购,答对了。如果你今天到不了唐城,是不是打算变成鬼飘过去?毕竟鬼没有肉身拖累,可以日行千里嘛。”

“确实有此打算。”

“可惜呀,你为不能准时赴约,而变成鬼;他却因为没有了知己,一生都未再得大醉一场过。”

马春沉默。

“其实若是你不能准时赴约,也可以提前给他发个信息,比如信鸽传音?让他知晓原因,真心道歉,他也未必不能理解,说不定还能考验你们友情,你说对吗?”

生姜说:“我有一种灵鸟,可日行千里。若是你把信件交与灵鸟,虽不能让你准时到达,却可以让你准时传递信息。”

马春眼睛亮了,“真的?”

“自然是真的。”说着生姜把一鸟拿了出来,“你看,你把想说的东西,写在纸上,告诉它送到哪里就行。最快一天,最慢两天就可收到。如果距离很近,半天就到。”

“天下竟有这等奇鸟?”马春当场就写了信,封好后,对灵鸟说要送往洪城。

两天后,竟然真的收到了回信。

马春激动不已。

生姜说,“我们可以做灵鸟生意。似天下如你一样诚信之人,若是因为意外事故而不能遵守承诺,继尔自杀,岂不可惜?若是有灵鸟可助他们传递信息,达成所愿,岂不美哉?”

马春高兴不已,当即拍板,就在他所在的信城,开起了小店,做起送信业务,主打一个快捷,迅速。

起初,是一个诚信的生意人。

后来思乡心切的游子,在外求学的书生……客户群体越来越多。

甚至惊动了皇宫,皇帝认为由这样的灵鸟送机密信件,比驿站可是要快的很多。

很好,又省的把马儿累死。

这算盘打的。

生姜又拿出另外一种颜色的灵鸟,以做区分。

至于灵鸟,她多的是。而且因为这种鸟最初灵智不高。

本来生姜不打算养,但这玩意虽然愚蠢但是实在美丽,于是就留下来了。

在她空间待久了,有了一点,也没有太高,堪堪听懂一点人言。

这个年代,社会还是有一些灵气的,也足够灵鸟繁衍生息。

皇帝大喜,就封马春宋景华为皇商,专门负责给皇家提供灵鸟。

【生姜,你这个社会怎么突然伟大起来了?还把灵鸟拿出来了?】多多好奇问。

【可能在现代社会,见的不守诚信之人,尔虞我诈之人太多,总感觉像马春这样守信之人并不多见,有所感触,希望能守护一二吧?】生姜感慨。

事实上: 空间里给灵鸟生活的空间已经没有位置了!!!

这玩意儿好看是好看,但是生是真的能生。在空间又没有天敌,只好内斗,每天死伤一大片,不如给它们放出去,找点事情做!!!也好让自己清静一下。

即使拿出去了那么多,空间还剩下不少,依旧每天在叽叽喳喳。

烦死了!!!

灵鸟: 你个老6,你清高,你了不起,你拿我们当打工人。要不是当初你把整个秘境给端走了,我们至于无家可归,要到你空间里吗?

生姜:【多多,赶紧叫宋景华回来,咱们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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