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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8章 渡忘川惊世跪吻(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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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无常说道:“我们一个是幻师,擅长幻术,一个是偃师,擅长傀儡术。这两门手艺,与魇女造梦之法有异曲同工之妙。”

梅时雨问他:“魇女……是谁?”

黑白无常却说:“这不重要,早晚你会知道。”

他们接着宣讲:“梦魇,说白了也是幻境,只不过表现得更加真实。人在做梦的时候,很难意识到那是梦境,因为梦里的一切,都与真实经历、记忆、所思所想脱不开关系。”

“魇女制造出的梦魇,最难破解的地方在于,她会利用一个人对好事成真的期待,或者坏事成真的恐惧,把人困住。”

“做梦最可怕的就是,你以为自己醒了,殊不知,是进入另一个梦境,一重又一重,很可能永远都醒不过来。”

“每个人都有弱点,人最难战胜的不是外物,而是自己。所以,当人陷入梦魇的时候,凭自己本身的能力很难挣脱,必须借助外力。”

“看,我这里有个娃娃,可以很好地帮人摆脱梦魇。”

“灰无常”掌心朝上,托着一只绢偶人,“不信你去问我们老大,我们拿他做过试验。”

“虽然有一点小失控,小瑕疵,但可以忽略不计。鬼王用了,都说好。”

他们本可以夸口“保险保质,万无一失”,但最终还是承认略有不足,这样才显得诚心诚意,甚至允许梅时雨先过手验货,一点都不担心他顺手牵羊占为己有。

梅时雨见绢人娃娃做工简陋,圆头圆脑圆肚皮,四肢也像胖乎乎的萝卜,就像冬天小孩子们堆的雪人,但雪人至少还有眼睛和鼻子,这个娃娃却什么都没有,连正反面都分不清。

这就是傀儡师的手艺?有点难以恭维。

黑白无常解释道:“大巧不工,真正的技巧不需要修饰,就像高手打架,不用花招。”

梅时雨归还给他,还是觉得:“我要这个没用,我很少睡觉,也很少做梦。”

黑白无常坚信:“人不能只活在当下,还要学会考虑将来,你将来会用到的。”

梅时雨考虑了一下,“可否先告诉我,你们为什么找我要血髓?”

“为了修补灵核啊。我们听说,你的本体是一块昆仑玉,从灵魂,到肉身,再到元神,都对疗伤有奇效,尤其适用于弥合各种‘裂口’。”

他简直就是一根行走的千年人参,黑白无常心想。

如果说吃了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那吞掉梅时雨一块血肉,大概可以百病回春,要不是他本人很强,靠山更强——从道玄宗到太极殿,从任平生到李停云,他黑白两道通吃——那他大概早就被人细细地切成臊子了。

“好,我答应你。”梅时雨说。

“真的?你真能给我血髓?”黑白无常心中大喜过望。

“虽然我也不知道要那娃娃有什么用,但血髓对我来说,不是不可再生的东西,你急需它救命的话,就拿去一点好了。”

所谓血髓,其实就是人身上造血的骨髓,于梅时雨而言,舍一小块还能再长,无伤大体。

“……你也太好说话了。仙魔势不两立,人鬼陌路殊途,之前你来势汹汹,一个人闯入冥府的时候,我们甚至还交过手,你就什么都不计较?”

“每个人都有自己为人处世的原则,我的原则就是,不能恃强凌弱。对于能力不如我的人,我一般不做太多计较,遇方便时行方便,得饶人处且饶人。”

“虽然你这话听起来有点狂妄,但是……你真好,真的真的,很好很好。”

“灰无常”一双空洞无神的眼睛愈发明亮起来,就连眼圈周围万年不变的大片乌青都褪去几分颜色,甚至咧嘴笑了笑,真心的。

薛忍冬见状,又闪身一下挡在梅时雨面前,只听“咔嚓”一声,回头看,梅时雨已经把手放在胸前,压断一截胸骨,取了出来,整个过程被他搞得比剪指甲还简单。

因他脊椎受过重伤,曾多次置换椎骨,在取骨这种事上经验丰富,所以动作很快,非常熟练,疼当然是很疼的,但不见他眉皱一下,轻哼一声。

薛忍冬憋不住冒泡:“你这么做,殿主知道了,会杀人的。”

梅时雨失笑道:“他哪管这个?他可是最烦管闲事的人。再者你不说,他又怎么会知道。”

薛忍冬:“……”你不仅错看他,还小看他?!

梅时雨真的太不了解他们殿主了,大抵是因为他还没怎么见识过李停云真正动怒的样子吧,那可真叫翻脸不认人,谁沾边谁死,食人鱼不免为自己的未来感到担忧——

万一以后李停云追究起来,给他定个“看守失职”之罪,非把他片了做剁椒鱼头不可!

交易达成,梅时雨拿到绢布娃娃,“那么,这个要怎么用?”

黑白无常道:“随身带着就行。只要你突然之间在别的地方看到它,就说明你已经身在梦魇中了。要小心,不是只有睡着的人才会做梦。你可以给这个娃娃起个名字,它会时刻提醒你,什么是梦,什么是真,直到帮你走出梦境。”

“还要给它起个名字?随便什么都可以吗?”

“是的,贱名更好养活。比如狗剩,臭蛋,胖丫。”

“这……也太难听了。”

“你自便。”

黑白无常得到想要的东西,便告辞了。

待他们走后有一段时间,梅时雨才后知后觉意识到什么,摸了摸自己的眉心。

“易容丹失效了?”

他来地界的时候,李停云非要他吃一颗。

他很确信自己在黑白无常面前,没有主动暴露过身份,就算对方是自行猜出来的,方才至少也该问一句,而不是那样确定肯定以及一定,开口就道:“梅仙尊,幸会。”

薛忍冬道:“早就失效了啊。你不知道吗?”

“早就?有多早?”梅时雨还真不知道。

“甫一离开潇湘阁,我就发现你变样了。”

“那时你怎么不提醒我?”

“这很重要?”

“这很奇怪。”

易容丹时效哪有这么短。

他吃的那颗,又是李停云给的,总不可能是假货。

那是哪里出了问题?

“奇怪,但不重要。”薛忍冬说。

这只是个很小很小的细节,用得着在意?

他早就发现,这个世界有时是会出点小毛病,发生一些小意外的。

比如他作为一条鱼,上次去东海寻找归墟,差点淹死在水里。

这难道不奇怪?

可他不在意。

他已经忘了自己是怎么溺水,又怎么获救的,就记得林秋叹给他后脑勺重重地来了一下,砸烂他半个头,这笔账已经被他刻在鳞片上,终有一天他会报仇雪耻。

梅时雨道:“你说的也是……”

可能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总会存在一些反直觉、反常识的问题,很多都被他刻意无视或者无心忽略掉了,真实的生活并不追求严谨,很少有人会反复纠结心里的违和感从何而来。

就像没人会对椅子上不知何时落上的一抹灰尘刨根究底。

随便擦一擦能用来坐着歇脚也就是了。

见微知着不是人人都具备的能力。

但当梅时雨打算认同薛忍冬的那一刻,又有点“灵光乍现”地想到:一直以来,我都是这样的吗?无形中放过非常之多的细节,只因认为那很奇怪但不重要?真的不重要?

思索间,不知从哪儿传来“啊”的一声惊呼。

宛如平地惊雷。

紧接着,又是“啊”“啊”两声。

说是惊呼,其实听起来更像咆哮,又粗重又嘶哑又绵长,像被折磨了很久,压抑到极点,实在受不了才大喊大叫,发泄满腔愤懑。

听声音,距离很远,但那暴躁、激动的情绪还能传达得这么真切。

令人不得不在意。

薛忍冬本不想节外生枝,但这声音听起来……有点耳熟!

梅时雨也这么觉得。

他们循着声源果然找到一位老熟人。

一处不知名的山坳,一片茂密的荆棘林中,隐约透出一束诡异的温暖的火光。

如果这束火光出现在人间某处,那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怪就怪在地界禁绝明火,就算有火苗,也该是幽绿色、冰蓝色的冷火,没有温度,绝不像密林中那团火焰,那般灿烈旺盛。

除非,那不是凡火。

事实的确如此。

更进一步,那就不是火。

而是夏长风尚未化形的人魂。

方才那几声响彻群山的呼叫就是他发出来的。

先不说朱雀城城主怎么会飘荡到这里,只说现在他真的快要疯了,冲他面前站着的人破口大骂:“你他妈闭嘴!闭嘴!不要再讲你那些破事儿了!我不想听啊啊啊!!!”

站他面前的,竟是判官崔珏。

崔珏絮絮叨叨:“已经很久没有人能这么有耐心地听我说说话了,自从司无邪离开冥府后,我连个一起喝酒、一起看戏的人都找不到。判官庙里,尘缘台上,经我手送走了那么多幽魂,我见过的千奇百怪的故事可太多了,你不喜欢听这个,那我换下一个。”

夏长风怒吼:“我就知道,司无邪把我交到你手上,就是想让你折磨死我!我他妈!让他等着吧!等他下次落到我手里,干\/不\/死\/他我他妈就不是男人!”

夏长风的魂火在一堆干柴里劈里啪啦燃烧。

崔珏举着烧火棍,拨了拨火焰,添了些柴,随后一撩衣袍,席地而坐。

“你知道夜晚的篝火和什么最配吗?”

夏长风:“什么?!”

崔珏:“故事,还有酒。”

说完,他就不知从哪儿搬出一坛子酒,自己先喝一大口,又往火里泼了一瓢。

火势登时小了不少。

火上浇酒,本该越燃越旺才对,但崔珏那坛酒,是他妈司无邪用忘川水酿的换骨醪!

夏长风恨这俩人恨得快要烧尽了。

“再给你讲个‘抱柱之盟’的故事吧。从前呢,有两个人,感情很好,结义金兰,做什么都要在一起。有一天呢,这俩人从一座桥下经过,突然天色大变,暴雨倾盆,其中一个回家拿伞,让另一个在桥下待着别动等他回来,没想到雨越下越大,河水暴涨,竟然把原地等待的那个人淹死了……”

“然后另一个也上吊死了吧!我知道他俩就是黑白无常你不要再说了!谢必安是傻逼!下那么大雨还他妈回去拿什么伞?还让人在桥下等他,就不能一起跑回家?范无咎也是傻逼!桥下都涨水了还他妈守在河边等人,说不让动就真的一步也不动,他脑子不好使吧?!”

“看来这个故事你也不喜欢,没关系,下一个。”

崔珏从容道:“从前呢,有个书生,身形魁梧,相貌丑陋,又有一身蛮力,拳脚功夫也不错,活像个卖炭的黑熊精。别人都不信他是个读书人,都劝他还是不要去参加科举了,以他的形象更适合武举。但他是个志向远大的书生,他不想当一介武夫,他只想金榜题名……”

“然后他就在殿试的时候因为长得太丑吓到皇帝而被剥夺参试资格永不录用!再然后他性情刚烈一气之下以头撞柱撞死在金銮殿!这个故事我老早以前就听过!在人间的时候!在我还年轻的时候!我甚至见过那个皇帝的面,你他妈敢信?!”

那时,夏长风寄生于一盏花灯,被人皇当作祥瑞供奉在宫廷之中,虽然他一点都不关心凡人的事,但这件“登科举子撞柱愤亡”的事震惊朝野,当时在位的皇帝事后幡然醒悟,后悔不已,念念叨叨很多年,念得他一盏不会说话的灯都听烦了!

烦得要死!一如现在。

夏长风最受不了话痨,他甚至开始服软,“恳求”崔珏:“给我一刻钟时间,让我清静清静吧!一刻钟不行,那半刻钟呢,半刻钟行不行???”

“你知道这个一言不合就敢撞死的书生是谁吗?”

“……我不想知道。”

“他叫钟馗。武判钟馗。”

“武判?什么武判?”

崔珏指了指自己,“我是文判。他就是武判咯。”

“什么?判官也有两个?还分文武?!”

“没听说过吧?我们俩已经……人鬼殊途很多年了。”

“听不懂。完全听不懂。”

“听不懂就对了,他的事情,说起来更复杂。”

崔珏偎着火,喝着酒,又从怀里掏出一颗蛋,放在火上烤。

夏长风怒不可遏:“干什么?你在干什么?!你这就太过分了吧!真把我当篝火了,还他妈烤鹅蛋吃?!信不信我一把火把它烧成焦炭?我让你吃!我让你吃!”

崔珏“嘘”了一声,“别吵。它在睡觉。它喜欢温暖的地方。”

但地界往往难寻热源。

他兀自说道:“这颗蛋,是我一位很好的朋友送给我的。”

说这话时,他有点小小的骄傲,还有大大的惆怅,但转瞬就什么都没有了。

夏长风无语道:“你直接说是钟馗送你的,不行吗?你当我傻子听不懂人话?”

崔珏又“嘘”了一声,“你就是听不懂人话,我让你小声点,你做到了吗?”

夏长风:“……”

崔珏不管他,自言自语:“他告诉我,这颗蛋并非凡物,绝不是什么普通灵兽的后代,里面封印着一头上古神兽。”

“我问他,上古,到底有多古?他开玩笑说,兴许它像食铁兽一样,参与过神魔大战?”

“我又问他,这么古老的一颗蛋,还能孵化吗?他笃定说,能,铁定能,我们俩轮流孵,夜以继日,持之以恒,就一定能行,因为功夫不负有心人。”

“我当时只想,去他的吧,我又不是老母鸡,孵什么蛋?就凭他心血来潮一句话,我就要陪他干那么幼稚的事?他多大脸啊。”

“后来,我这位朋友……杳无音讯。”

这转折太突然,夏长风一愣,“钟馗走了?还是死了?”

“走了,不告而别。”崔珏平静地讲述着明明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又好像事不关己的过往,“他离开得很突然,也很干净,我找不到他一丁点消息。”

“于是我一个人把这颗蛋孵了出来。他没骗我,里面果然是只神兽,翻阅古籍,说是古天庭司法之神皋陶有坐骑名曰‘獬豸’,头上长独角,能辨是非,遇有罪者,以角触之。”

“钟馗啊,为人刚直,不懂变通。他的刚,是刚愎自用,他的直,是固执己见。他执拗地认为,修魔乱人心性,所以他是偌大冥府里唯一一个修仙的异类。”

夏长风恍然大悟:“难怪你这么神经病,原来是守活寡守的!”

接着就问:“你和司无邪狐朋狗友,在酒桌上就没有跟他讲过你的悲惨遭遇?你有没有告诫他,不要老是气我,把我气死了他跟你一样守寡?!”

崔珏狠狠剜了他一眼,抓过坛子想泼他,却发现里面空空如也,原来他已经把酒水全都喝光了,喝了这么多,酒劲上头,是有点神经病,这一点他认了。

但绝不是守活寡守的!

不是!!!

“夏长风,你自己有癖好,看谁都有癖好,眼睛长歪啦?!”

崔珏拿手指着他,都快气笑了。

“你说实话,论朋友,钟馗这种人,我有点瞧不上。他太拗了。”

“你别拿手指我,”夏长风忽道,“你根本就……没有手指?!”

崔珏举起自己的右手,看了又看,翻来覆去地看,“你胡说!我有八根手指!一只手就有八根!比正常人还多三根。”

夏长风:“你喝大了,看糊了是吧?你说,为什么你看到的重影是八根,而不是十根?因为你那只手,食指断了!怎么断的你还记得吗?”

崔珏一下子握住自己的手,藏进袖子里,背到身后,一脸警惕地环顾四周,神经兮兮道:“我想起来了!我被狗咬了!獬豸追狗追到累趴下,这才躲进蛋壳里不出来……”

“被狗咬了???那你咬回去了吗?没有的话,我鄙视你。”

“李停云的狗。”

“当我没说。”

“……”

崔珏揉了揉鼻子,“要是钟馗还在,我就不会被一条狗给欺负了,像他那种一根筋认死理的家伙,说什么都要把狗宰了给我报仇,即便得罪他根本得罪不起的人……”

说着说着,他就低下了头,脑袋耷拉在双腿之间,越来越低,双手也落在脚边。

夏长风以为他很快就能睡着,自己该想办法脱身了,谁知崔珏一下子拔起了头,十分清醒地对他说:“我答应过司无邪,要把你看牢,岂能食言。你想跑?没门儿!”

夏长风不应声。

火苗活泼泼地跳动着。

少顷,才道:“哦?是吗?”

一柄寒光逼人的玄铁重戟悬搭在崔珏肩上。

戟尖直指咽喉。

“不好意思,我有救兵。”

夏长风跳得很着急:“吃人鱼,快快快,把我放出去!”

薛忍冬睨他一眼:“报酬?”

“我真服了你!这时候趁火打劫?!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你先放我出去再说!”

“亲兄弟还明算账呢,你先许我点好处。”

“我们是亲兄弟吗?”

“不是。”

“那就不用明算账!快放我出去!”

“……”

薛忍冬屹然不动。

夏长风只好说:“下次你跟林秋叹约架,我听你的,从背后偷袭他,敲他脑袋一窟窿,行了吧?唉,你真不光彩,正面打不过,就耍阴招。叶觉春不跟你打配合,还来找我,你能不能要点儿脸?”

薛忍冬道:“就连殿主都说过,手段不重要,输赢才重要。如果这就叫不要脸,那太极殿最不要脸的应该是……才对。”

他没有直接说出口,而是回头看了一眼。

梅时雨从暗处走到火光中,正对上他的视线,说了句:“……我没意见。”

薛忍冬这才对夏长风继续道:“嗯,是他,你懂的。”

“敢说这种话,你很有勇气。”夏长风顿了一下,“虽然我也这么觉得。”

他们殿主,不要脸起来,没有人能做他的对手,他的脸皮就像他的实力一样,独步天下。

其实,四象城四位城主,皆与李停云相识于他微末之际,在他并没有那么强大的时候,各种出其不意的阴招耍起来有多熟练,有多老道,有多花样频出,他们都亲眼见识过。

只不过现在李停云无敌了,也就懒得“暗中”做手脚,他的所有行动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你明知他要干什么,但就是无力抵挡,一个人就能碾压全世界,还有必要搞偷袭?!

“阿嚏——”

李停云莫名其妙鼻子发痒,打了个喷嚏。

潇湘阁里,十王嗑着瓜子,目光锐利:“肯定有人在背后蛐蛐你!”

“那他真是想死了。”李停云斜靠在座椅上,闲然抬起两条无处安放的长腿,搭在桌边,用法力摄来一只苹果,也不吃,就是玩儿,抛上抛下。

十王问:“刚才说到哪儿了?”

李停云答:“那个小贩,是怎么有命苟到现在的。”

“是了,我要跟你说的重点,就在这里。他生前是个普普通通的凡人,死后是一只平平无奇的小鬼,既不通修炼之道,又没办法投胎,有命活到现在,还活得挺‘滋润’,这简直是个奇迹。对吧?”

“不是奇迹,是他背后有人。”李停云对这个世界的潜在规则摸得不要太透彻,早他妈看出来那小子是个关系户。

人啊,要么自己厉害,要么靠山厉害,不然走到哪儿都混不下去,活该吃瘪。

李停云问:“是你?还是别的鬼王?又或者,哪个阴差?”

十王道:“是司无邪。”

李停云有点意外:“……是他?”

“他在地府做阴差时,榷场里有他一座画壁,相当于他的府邸。一次偶然,这个小贩差点死在他门前,他把人救了下来,就这样,那人跟他混了。”

李停云放下手里捏出汁水的苹果,同时,也把腿放下了,一改嚣张的坐姿,压迫感却不减分毫,声音缓慢又阴沉道:“……希望不是我想的那样。”

十王双手死死按住桌子,方道:“你在想,那个小贩,是个关键的证人,他经历太多、看到太多、知道太多,司无邪一定是想遮掩什么,隐瞒什么,才会‘收留’他。”

“可你这么想就错了,司无邪多聪明啊,会把一个巨大的隐患留在身边吗?他只会杀人灭口,斩草除根。既然他没这么做,就说明一个问题,有很多事情,是他也不知情的。”

“就比如,起初他完全不知,他每天看在眼皮子底下的亲妹妹,怎么会偷偷跑出去做了人家的‘祸国妖后’。”

司无邪不傻,但能力有限。

他就是那种,自己很聪明,也很有手段,但不够强,而且走到哪里都没有靠山的人。

不仅没有靠山,还拖了个油瓶,极其擅长闯祸的油瓶。

“你知道司无邪当初为什么会来地府当差吗?”

十王也不卖关子,“为了治他妹的病。”

李停云:“司无忧的离魂症?”

十王:“是的。但离魂症是很笼统的说法,只要魂魄不全,就可以说患了离魂症。”

“这种病,病因千奇百怪,有人受到惊吓,叫‘吓没了魂’,有人天生残缺,生来低智,还有人经历大喜大悲,受不住,把魂魄耗衰了,散架了。”

“而司无忧,是因为情劫未了,心生魔障,一魂从睡梦中脱体而出。可以说,她就是为情所困,才变得‘失魂落魄’的。”

李停云抓着关键:“从睡梦中脱体而出?”

十王又道:“是的。”

梦是什么?梦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想。当一个人执念太深,很有可能分不清虚幻和现实,司无忧离魂症就这么来的。

她在一场越陷越深的梦魇中丢掉了一魂。

而那一魂,获生于执念,脱胎于睡梦,长时间游离于本体之外,寄生于他人梦境之中,靠着吸食无数人的情绪、念力和精神气,渐渐地,长成一只邪灵——

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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